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報來《關于蓮花等16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檢查意見的請示》(壩監專委〔2024〕94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云南白鶴灘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同意黑龍江蓮花、鏡泊湖,江蘇溧陽上庫壩、溧陽下庫壩,福建棉花灘、白沙,湖南五強溪,廣西洛東,貴州掛治,云南天生橋,甘肅九甸峽、蓮麓、海甸峽、白龍江沙灣等14座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同意海南牛路嶺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乙級。
二、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有效落實企業大壩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完善大壩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強化大壩安全管理專業培訓,做好大壩安全檢查、維護和監測工作,切實提升大壩安全管理水平。
三、請你中心督促指導換證注冊降為乙級的海南牛路嶺水電站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注冊檢查發現的問題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問題及時、高質量整改到位。
四、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嚴格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號)和《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國能發安全規〔2022〕102號)要求,抓緊建立大壩安全在線監控系統,規范制定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并按規定評審、備案。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4年8月5日
(主動公開)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