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文超代表:
您在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加強集中供熱區域生物質鍋爐治理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結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的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生物質鍋爐是消納農林生物質、減少碳排放的有效資源利用載體。近年來,我省積極開展生物質鍋爐治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相關規定,“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生物質鍋爐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照《高污染燃料目錄》(國環規大氣〔2017〕2號)相關規定,位于III類(嚴格)禁燃區且“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屬于高污染燃料,相應生物質鍋爐納入環境影響評價范圍,我省嚴格執行上述規定。
(二)推進生物質鍋爐替代淘汰。將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納入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積極推進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替代和低效生物質鍋爐淘汰,加強生物質鍋爐登記、安全、節能、檢驗等規范管理,2018年以來,累計淘汰生物質鍋爐700余臺,全省總數已降至1400臺左右。其中,空氣質量形勢嚴峻的杭州、湖州市已基本淘汰集中供熱區、天然氣管網覆蓋區、建成區范圍內的生物質鍋爐。
(三)發展生物質發電項目。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資源綜合利用,發展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等項目,減少分散式生物質鍋爐燃燒。截至目前,全省生物質能發電裝機容量達284萬千瓦,比“十三五”末增長18%。
二、下步工作
當前,我省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排放控制水平總體落后于燃煤鍋爐、燃氣鍋爐。我們將繼續綜合施策,以集中供熱區、天然氣管網覆蓋區、建成區范圍內為重點,合理消納本地農林生物質,持續推動小型生物質鍋爐整合,繼續推進生物質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全面提升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
(一)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嚴格大氣污染物排放要求引導低效生物質鍋爐退出,力爭在2024年提請省政府印發實施《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計劃將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管理,同步提高建成區外生物質鍋爐排放要求。
(二)開展低效治理設施排查整治。以對照擬出臺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要求為指引,制定實施鍋爐煙氣治理設施排查整治方案,全面排查大氣污染治理設施低效運行、無法穩定達標排放情況,明確采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和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等改造要求,提升生物質鍋爐排放控制水平。
(三)持續推進基礎能力建設。推進集中供熱、天然氣管網等基礎能力建設,發展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等項目,為減少分散式生物質鍋爐燃燒、引導生物質鍋爐退出提供用能、用熱支撐。
非常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支持與關注,歡迎繼續對生態環境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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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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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