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各光伏企業的龍爭虎斗之下,7GW的歐盟配額分配再生變數。據業內消息,原定的“6:3:1”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見時遭到部分企業強烈反對,經協商后將比例調整為“6.5:2.5:1”,即65%的配額按照企業出口比例分配,其余25%和10%分配給抗辯企業和小企業。業內人士認為,方案生變對于既是對歐出口大戶,又是抗辯企業的英利、天合以及阿特斯等龍頭企業而言影響甚微,他們仍將是最大受益者。
困境中的光伏企業又聽到了好消息——分布式發電入網難問題已迎刃而解。國家發改委網站近日公布的《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于分布式發電,電網企業應根據其接入方式、電量使用范圍,提供高效的并網服務。《辦法》對入網時如何計價等相關問題做出闡述,并且表示將會給予一定補貼;《辦法》還鼓勵企業、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和包括個人在內的各類電力用戶投資建設并經營分布式發電項目,豁免分布式發電項目發電業務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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