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第二十屆中國分布式能源國際論壇”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開,本次大會由由中國能源研究會指導,中國能源研究會分布式能源專委會、中國能源網主辦。會上,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時璟麗做了主題為《推動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機制》的報告。
以下內容根據論壇演講實錄進行整理。
今年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特點是工商業分布式規模顯著增加,戶用光伏放緩,市場整體向南方省份移動,兩湖兩廣的新增裝機較高,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河北相對傳統市場增速下降,但是絕對量仍保持比較好的裝機。預計明年既往量做得不多的省份,戶用光伏仍能保持一定的市場規模,這也是支撐戶用光伏繼續平穩發展的重要因素。
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展未來的接入和消納的工作,今年以來,國家能源局陸續出臺了三個重要的文件,2月份出臺的《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25年要形成接納5億千瓦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對電網在配電網側的接納,分布式新能源方面提出了明確的量化指標。7月份,《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中,關于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網提出明確要求;8月份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配電網高質量發展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7年)》,關于分布式接入,明確提出要建立配電網可開放容量定期發布和預警機制,按季度向社會公布縣市一級電網不同區域可承載規模的信息,并且要分析提出進一步提升可承載規模的方案舉措和實現的要求,這些都對各級電網企業提出了關于分布式光伏接網承載力的要求。
近期,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管理辦法開始征求意見,11月8日征求意見截止,相較于2013年的暫行辦法有較大調整。重點強調以下六點:
一是調整適用范圍,回歸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納、就地利用的屬性,提出四類分類。
二是注重提升電網承載力,增加接網承載力評估和測算的細化要求。
三是對分布式光伏提出“四可”要求,即可觀、可測、可調、可控,適用于增量項目,為參與電力市場做準備。
四是在市場參與方面提出原則性規定,允許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通過多種技術方式公平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為大型工商業提供專線供電,是重要突破。
五是細化能源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的項目管理、服務要求。
六是今年10月份國家能源局通報了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問題,首次專題通報并網接入備案電費結算問題,并對供電企業未能嚴格執行規定進行公開通報。
分布式光伏入市成為今年光伏業內討論熱點,背景是2022年我國提出2030年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新能源需全面參與市場交易。業內預期此時間點將提前。去年現貨市場文件要求加快放開電源參與現貨市場,特別是分布式新能源占比高的地區,探索其參與市場機制。因此,今年下半年現貨市場正式運行地區,分布式光伏已開始參與市場。
目前我國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比例已較高,去年達47%(未含分布式光伏)。今年隨著分布式光伏入市,比例將超50%,并有望繼續增長。
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需保障電能量基本收益,明晰新老政策邊界。建議新項目以合約方式參與市場,如差價合約或低價保障,兼容不同地區電力市場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差異,是保障光伏發電基礎收益的必要機制。
風電、生物質發電可能不需要特殊機制,部分光伏項目配儲能,用聚合方式可直接參與市場或簽訂長期PPA。未來將是多種機制并存,建議融合機制如“光伏+儲能+聚合+虛擬電廠”,就是未來重要的發展方向。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