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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電企業適應“雙碳”目標的發展策略

2022-08-16 13:42:24 能源思考5月刊   作者: 吳俊宏 (中國能源研究會配售電研究中心副主任)  

2015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業務,配售電企業彼時應運而生。配售電企業指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企業,也稱之為第二類售電企業或增量配電網企業。2021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對配售電企業提出了在"雙碳"目標下的新要求,即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與此同時,我國提出建設新型電力系統。作為電力系統中的新軍以及用戶側業態融合發展的主力軍,配售電企業面臨著新的機遇與挑戰。

01

配售電改革在"雙碳"目標下的新使命

新型電力系統是基于社會經濟產業升級與低碳用能模式的徹底轉變,它不僅需要大規模建設與接入新能源,也需要高效、安全、低成本地使用新能源,同時也要有相適應的電力體制機制為其保駕護航。由于既可接入新能源,又直接面向用戶消納,配電網當仁不讓地成為了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主要力量。與一般配電網不同的是,增量配電網調度相對獨立,交易邊界與計量邊界更清晰,具備探索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新型配電系統更為有利的技術環境與體制機制環境。

回顧這幾年配售電發展歷程,其改革意義和價值也在不斷升華。改革伊始,配售電改革主要意義集中在打破電網投資壟斷,以標尺競爭的方式提升配電網業務的投資效率,全面提升配電網的服務水平和運營效率;隨著改革的深入以及綜合能源服務業務的興起,配售電又成為了切入用戶側綜合能源服務的有效方式,以增量配電網為載體與用戶直接交易并消納區域內的光伏、天然氣等各類分布式能源,能有效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雙碳"目標提出后,結合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目標,建設、接入更大規模的可再生能源,全面降低配電網用戶的碳排放,促進用戶低碳、經濟地使用新能源,是當下配售電改革的新使命。

02

把握"雙控"內涵,服務"雙碳"戰略

實現"雙碳"目標需要具體的約束性與激勵性政策,而"雙控"工作則是當下最有代表性的政策工具。具體而言,"雙控"又分為能耗"雙控"與碳排放"雙控"。"雙控"作為"雙碳"目標的政策手段,其本質是服務于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目標。2021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電力消費是用戶能源消耗與碳排放核算的主要源頭,作為直接面向用戶提供電力的主體,配售電企業只有深刻理解"雙控"內涵,才能有效滿足"雙碳"目標下用戶的實際需求,為用戶創造更多綠色低碳價值。

能耗"雙控"指能源消費強度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碳排放"雙控"指碳強度和碳排放總量控制,考核對象既可針對一定區域的GDP,又可針對企業用戶。追溯能耗"雙控"與減碳工作的關系,其起源恰是我國對于國際社會自愿減排的承諾。2006年在氣候談判的過程中,中國主動提出了第一個自愿減排目標,即2010年單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下降20%左右,我國在"十一五"規劃首次提出把單位GDP能耗降低作為約束性指標。因此,能耗"雙控"目標本質仍然是對碳排放的控制。過去十幾年,能耗"雙控"對于促進我國經濟低碳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新的外部環境下,能耗"雙控"也逐步顯示出其不適應性:一方面是頗具爭議的原料用能;另一方面,近些年可再生能源的大力發展以及未來可預計的更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能源消費量與碳排放量的相關性將越來越小。

結合目前能源消費結構以及變化趨勢,碳總量考核意義大于能源消費總量,能耗強度和碳強度則相互補充。碳總量反映的是碳排放絕對量的問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場景下,能源消費總量高低并不能代表碳排量的高低,且在GDP作為變量情況下也無法與能耗強度掛勾;能耗強度反映的是生產活動對于能源使用效率的問題,無論是否存在綠色能源替代,提高效率、降低能耗強度都是節能提效的重要措施;只有在能耗強度降低的基礎上,加上低碳能源替代,才會讓碳強度指標具備實際考核意義。因此,當以節能為目標的能耗"雙控"并不能完全達到初衷時,就需要重視對碳排放"雙控"的考核。但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需要一定時間,對配售電企業而言,認清能耗"雙控"與碳排放"雙控"內涵與關系,才能因地制宜制定企業發展策略,服務好"雙碳"戰略背景下地方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03

促進用戶低碳用能的發展策略

相比配售電企業,能耗"雙控"與碳排放"雙控"對區域內生產用戶特別是高耗能和控排企業用戶影響更大。區域用戶獲取低碳電力的需求是顯而易見的,一是減少企業綜合能源消費量,確保企業完成能耗指標;二是降低碳排總量與產品碳強度,應對碳排放考核的同時,提升產品競爭力。"雙碳"目標下,用戶用電需求已經從安全、經濟兩個維度轉變為低碳、安全、經濟三個維度,顯然這給所有供電企業都帶來挑戰。配售電企業相比其他供電企業或者一般售電企業,卻擁有更大優勢:一是其第二類售電公司的身份,既能夠供電,又能夠市場化購電與售電;二是電改政策決定了接入增量配電網內部的分布式電源和可再生能源電站能夠沒有任何障礙地與用戶交易與結算;三是電流電壓監測、電表計量、電力購售電合約、用戶報裝等能源數據能夠成為配售電企業開展用戶節能、碳管理等綜合能源服務業務的基礎;四是因擁有相對獨立的計量和核算邊界,能夠清晰測算區域內綠電使用情況,便于政府對其單獨考核與獎勵。

基于上述優勢,配售電企業在"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這一定位下發展策略如下:

(一)積極接入可再生能源,建設源網荷儲一體化配電網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不僅對配售電企業提出了新要求,也為增量配電網大規模發展和消納可再生能源奠定了政策基礎。由于不需要考慮外部電網的輸配電價,在增量配電網內大規模消納可再生能源對于提升增量配電網經濟性、降低網內用戶用電成本具有顯著效果,同時以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增量配電網又是對新型電力系統最好的支撐。

在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中,必須以經濟低成本的方式解決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帶來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問題,專家學者提出源網荷儲一體化的解決方案。雖然增量配電網并不是源網荷儲一體化必須的技術條件,但增量配電網卻是局部區域內高效實施源網荷儲互動的有效載體。202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強調了在工業負荷大、新能源條件好的地區,支持分布式電源開發建設和就近接入消納,結合增量配電網等工作,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園區建設。通過增量配電網內的用戶負荷與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與互動,利用儲能設施進行平衡調節,這種直接接入增量配電網消納可再生能源的模式減少了電源長距離傳輸的電網建設成本與輸送網損,還能以類似虛擬電廠的技術特點對外部電力系統進行功率支撐。如此一來,配售電企業通過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為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系統貢獻了經濟低成本的解決方案。

(二)開拓市場化綠電交易業務,滿足區域低碳用電需求

對于不具備大規模接入可再生能源(含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增量配電網,應充分發揮售電公司市場化交易的優勢,通過綠電采購方式消納外部的可再生能源。2021年8月《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工作方案》的批復,意味著我國正式明確了綠色電力交易定義和交易方式。但綠色電力交易剛起步,相關交易規則有待進一步完善,綠電市場與外部市場也有待進一步銜接,配售電企業需要提前做好規則學習和趨勢研判,逐步開展市場化綠電交易業務,以徹底滿足區域內用戶的綠電需求以及配電網低碳發展需求。

(三)以降碳為目標,創新低碳綜合能源服務

過往僅以降低用能成本為目標的綜合能源服務為用戶帶來的價值有限,用戶接受度并不高。而在國內碳排放政策性約束以及產品出口遭遇碳稅和碳強度要求的市場壓力下,用戶更加重視低碳能源供應方式。通過配電網切入用戶側綜合能源服務,是多數配售電企業選擇的主營業務之一。以前由于用戶對綜合能源服務價值認知有限,也導致了一些配售電企業在推廣節能、屋頂光伏等綜合能源服務業務時吃了"閉門羹"。而如今,碳中和以及"雙控"壓力已經深入用戶認知,以低碳為目標的綜合能源服務有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通過節能提效幫助企業應對能耗"雙控",并結合用戶內部綠電生產和增量配電網綠電供應降低企業碳排放和碳強度,同時在供電服務基礎上探索碳資產管理業務,全面解決用戶低碳需求。

(四)以"雙控"為導向,利用激勵性政策獲取更多能耗指標

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仍需一段時間,當下各主體仍然要面臨能耗"雙控"的考核。配售電企業幫助地方經濟應對"雙控"考核擁有天然有利的政策環境和技術條件。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指出,承擔消納責任的第一類市場主體為各類直接向電力用戶供/售電的電網企業、獨立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簡稱"配售電公司",包括增量配電項目公司),并同時指出,超額完成消納量不計入"十三五"能耗考核。配售電企業作為被考核主體,同時也享受被考核的激勵性政策。以配電區域作為考核邊界能夠清晰統計出區域內部綠電消納權重,在配售電企業大規模接入可再生能源、同步開展綠電采購的措施以后,可大幅提高內部綠電消納權重,甚至達到百分之百。由此可見,以政策優勢和技術優勢化解"雙控"能耗指標壓力,配售電企業大有可為。

04

建議

(一)進一步深化改革,徹底激發配售電活力

配售電改革激勵社會資本參與配售電投資,并且是未來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但仍面臨不少困難。應進一步完善配售電企業的保障性政策,例如對還存在爭議的新能源接入、配電價格機制等問題,以及如何針對配售電區域作為邊界考核"雙控"等問題,應進一步出臺細則,以徹底激發配售電改革助力地方經濟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活力。

(二)內外兼修,積極探索零碳配電系統

除重視綠電接入、綠電采購、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等外部降碳措施外,配售電企業也應重視內部降碳工作。內部降碳工作主要指減少配電網運營層面的碳排放。電網企業運營層面的溫室氣體排放主要包括配電網運營網損和六氟化硫排放。對于運營網損而言,應持續優化技術手段和管理手段;對于六氟化硫排放而言,做好六氟化硫回收工作,或盡可能使用六氟化硫替代品設備。此外,需重視碳核算工作和企業碳排放監測工作。碳核算工作可以為增量配電網企業制定減碳計劃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撐,而碳排放監測計劃可以明確排放核算的每一個參數的獲取方式,可以規范企業內部數據質量控制流程,確保數據的可獲得性和可追溯性。




責任編輯: 江曉蓓

標簽:配售電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