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今日向媒體通報各地環保部門2017年一季度執行《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及移送環境犯罪案件的情況。一季度案件數量較多的有山西、安徽、廣東、浙江、福建等地,案件較少的有寧夏、 吉林等地。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說,一季度,全國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總數4987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224件,罰款數額達26374.773萬元;查封扣押案件2190件;限產停產案件1228件;移送行政拘留958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387起。
與2016年一季度相比,案件總數增長195%。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上升54.5%,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229.3%,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308%,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206.1%,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量上升46%。
其中,3月份,全國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總數為2755件,環比2月份(1134件)增加143%。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92件,環比增長18%;查封、扣押案件1227件,增長146%;限產、停產案件664件,增長174%;移送行政拘留516起,增長117%;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55件,增長227%。
一季度,環境質量變差且案件為零的有秦皇島市、張家口市、茂名市、清遠市、撫順市、吉林市、四平市、松原市、佳木斯市、七臺河市、綏化市、柳州市、百色市、定西市、銀川市、鐵嶺市、白山市、承德市、中衛市等19個城市。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