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推行,天然氣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地位逐步提高。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也指出,2017年我國天然氣消費比重要提至6.8%左右。對此,中國城市燃氣協會分布式能源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黃微認為,“天然氣時代”是我國能源行業發展不可跨越的階段,在注重天然氣與新能源協同發展的同時,提高天然氣消費占比已然成為能源行業主要任務之一,而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也有望成為重要抓手。
聚焦: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有望大力發展
近年來,身兼化石能源和清潔能源兩重身份的天然氣不斷被予以重任。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的《天然氣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明確,“十三五”期間,天然氣將實現快速增長,到2020年綜合保供能力可達3600億立方米以上,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提升至8.3%~10%。
在供應方面,據記者了解,目前油氣進口西北、東北、西南、海上四大戰略通道格局基本形成。而且截至2015年底,我國天然氣干線管道總里程已達6.4萬千米,一次輸氣能力約2800億立方米/年,建成地下儲氣庫18座,工作氣量55億立方米。可以說基本滿足了我國天然氣的供給需求。
而在供給相對充足的情況下,如何實現《規劃》中天然氣消費“保八爭十”的目標,已然成為天然氣行業需要考究的一個問題。對此,黃微認為,一個重要方向就是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
據介紹,所謂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是指利用天然氣為燃料,通過冷、熱、電三聯供等方式實現能源的梯級利用,綜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并在負荷中心就近實現現代能源供應方式。
與傳統的集中式能源系統相比,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具有節省輸配電投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對天然氣和電力雙重“削峰填谷”、設備啟停靈活、提高系統供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節能環保等優勢。
而在此前,我國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也已在天然氣領域嶄露頭角。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共計288個,總裝機超過1112萬千瓦。
“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實際闡明了天然氣用途問題。其實天然氣在能源領域的推廣就是要改善能源結構,實現多能互補,包括解決目前公眾較為關注的環境問題等等。”黃微分析。
“目前針對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各地也在積極出臺相應的政策鼓勵其發展。”黃微同時表示,包括去年年初針對產業園區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可以說真正地在很多工業園區掀起了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風暴,在長三角、山東、四川、重慶等地大量的工業園區都在啟動類似項目,這也有望帶動下一階段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發展。
警惕:天然氣消費不能粗放式發展
“當然,目前仍有一些問題掣肘天然氣行業的發展。”在提及目前天然氣行業問題時,黃微坦言。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提升天然氣消費占比不能粗放式的發展。”黃微表示。
據黃微介紹,這個“粗放式發展”有兩層含義,一方面,擴大天然氣消費的同時要兼顧環境、經濟等多方面的狀況,不能以犧牲其他領域的發展作為天然氣前進的代價;另一方面是要加強對天然氣的合理利用,雖然目前天然氣的供應相對充足,但天然氣屬于高品質能源,在需求側應注重提升天然氣的利用價值。
“其次,則是要注意天然氣與新能源之間的協同發展。”黃微補充說。而據記者了解,在發電領域可以說較早地為天然氣與新能源之間建立起了合作的橋梁。
資料顯示,燃氣電廠具有啟停迅速、運行靈活的特點,氣電與風電或光伏發電建立有機配合的“風氣互補”或“光氣互補”聯合機組,可有效解決目前的棄風、棄光問題,提升發電機組的總出力水平和電網運行可靠性。
其實,這種天然氣與新能源互補的發電形式,在《規劃》中也予以明確。《規劃》指出,要在可再生能源分布比較集中和電網靈活性較低區域積極發展天然氣調峰機組,推動天然氣發電與風力、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發電融合發展。2020年天然氣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占發電總裝機比例超過5%。另外,黃微也強調,天然氣與新能源協同發展不僅僅局限于發電領域,未來可以嘗試在一定范圍的能源局域網系統內部,建立天然氣、新能源等多種能源的匯集,根據不同能源自身的特點,實現多能互補,從而打造整個能源系統的產供銷平衡,促進多種能源之間的協同發展。
“當然這種模式對初始規劃要求比較高,未來可以先在部分工業區或者開發區進行試點,當運作成熟后再擴大范圍進行推廣。”黃微補充說。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