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見利忘義,只要能收錢,便對違規排污網開一面;他大肆斂財,借職務便利大肆為污染企業“擺平”關系;他耍“小聰明”,以“禮尚往來”為幌子,掩蓋受賄事實。江蘇省灌云縣環保局原副局長陳守明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
從2009年9月收受第一筆1000元超市購物卡開始,在不到8年的時間內,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收受80家企業300余筆賄賂,涉案金額達127.5萬余元。江蘇省灌云縣環保局原副局長陳守明因嚴重違紀近日被開除黨籍,其涉嫌違法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陳守明多年分管該縣臨港產業區環保分局,其管轄范圍內的化工企業數量眾多,手中握著對違規排污企業行政處罰“大權”,成為眾多化工企業負責人“巴結”的對象。許多企業違規排污被查處后,往往首先想到陳守明,給他送錢送物,請求照顧。陳守明也來者不拒,只要得到好處,便可重處罰變為輕處罰、輕處罰變為不處罰。
2015年8月,該縣臨港產業區內一化工企業夜間偷排污水時,排污暗管爆裂,污水滲到地面,被環保巡察人員發現,準備于第二日刨管取證查處。但就在當夜,該企業負責人卜某找到了陳守明,送其3萬元錢物,請求“關照”。陳守明接受錢物后,一方面暗示卜某用大量清水稀釋管道中的污水,另一方面拖延刨管取證時間。在陳守明精心安排下,偷排問題取證工作最終“失敗”。
為了好處,甚至是組織集體決定的事情,陳守明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在具體執行中大打折扣。2014年9月,一家企業因違規排污問題較為嚴重,經縣臨港產業區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勒令其停產整頓,但在具體執行中,由于陳守明收受了該企業負責人孫某數萬元煙酒和高檔服裝,遲遲不予執行,直至陳守明被立案查處。
“陳守明膽大妄為,以權謀私,不僅使我們臨港產業區自然環境惡化程度加重,更污染了我縣投資發展環境,對這樣的害群之馬,必須嚴懲不貸。”一些干部群眾在談及陳守明時,無不義憤填膺。
“陳局,聽說您跟我們隔壁企業潘總很熟悉啊,能不能麻煩幫幫忙?”2016年6月,跟陳守明“關系”不錯的某企業負責人周某找到了陳守明。
“可以,什么事?你說。”陳守明豪爽地應承了下來。
“潘總的企業在與我們交界的雨水排水溝處修了個壩,我們處于上游,水沒辦法排,嚴重影響了企業生產……”周某十分著急。
“沒問題,這事我幫你辦……”
很快,陳守明利用職權幫助周某解決了難題。不久,周某也慷慨送來了1萬元現金,感謝陳守明的鼎力相助。
這件事后,陳守明敏銳地意識到,作為當地人,運用其職權帶來的人脈關系替外地商人“擺平”一些事情,他們出手同樣很“大方”,于是,他又尋到了另一條生財之道。據了解,陳守明利用自己的職權,先后為10家企業負責人在交通事故調解、介紹業務、協調矛盾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20余萬元。
“我確實收了人家錢物了,但這些都是節禮和隨禮的,可能有些違紀,但絕沒有違法……”在組織審查初期,陳守明反復狡辯。
利用節慶和婚喪嫁娶收受錢物,這確是陳守明耍小聰明的地方。很多企業負責人都知道,陳守明平時一般是不直接收受財物的,只有在過年過節和婚喪嫁娶時,才來者不拒、見錢就收。他認為,借禮尚往來的幌子,就可以掩蓋受賄事實,逃避組織調查,為自己的行為尋求心理安慰。殊不知,他所收的每一筆錢財,都打上了權錢交易的烙印。
“喂,你好,我這幾天出差,你如果很著急的話,周末可以到我家超市找我……”這是陳守明接到求他辦事的企業負責人電話時常說的一句話。當然,陳守明對老板說這話絕不僅僅是為了方便辦事,更重要的是要告訴他們其家有超市,他想通過超市將受賄行為變成正常買賣行為,這也是陳守明逃避組織調查、尋求心安的另一個重要手段。事實上,這一手段也確實發揮了巨大效用,從2014年開始,每到重大節日,總有一些商人會到陳守明家的超市刷卡消費,多則數萬元,少則幾千元,但他們從來不拿商品走,完全就是為了刷卡而刷卡。
……
上梁不正,下梁必歪!在這樣的領導帶領下,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環保分局近年來也“丑聞”不斷,先后有3名干部被縣紀委約談和誡勉,2名干部被追究刑事責任。
陳守明處分決定公布后,該縣紀委迅速在縣環保系統組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以案說紀,強化教育警示。同時,約談該局黨組和紀檢組負責人,要求他們對照職責任務,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另外,縣紀委向縣環保局紀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督工作建議》,要求該局紀委進一步完善監督制約相關制度,強化多方位監督,確保此類問題不再發生。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