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2016年山西省累計完成排污權交易224宗,成交金額3.79億元。過去5年間,山西共累計完成排污權交易金額逾18億元。
山西省于2010年獲批成為國家排污權交易試點省份。2012年,山西省排污權交易中心投入運行,山西省正式開展排污權交易,并將排污權交易納入環境保護和污染減排常態化管理。
據介紹,山西省從2012年開始對所有行業排污企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工業粉塵、化學需氧量以及氨氮6項污染物,實行排污權交易。數據顯示,山西全省排污權交易當中,氮氧化物交易量最大,其次為二氧化硫。其中,2015年排污權交易量最高,成交金額達8.51億元。
為進一步規范排污權交易,山西省近日核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基準價,采取“一次性補償”的辦法分類核定,嚴格明碼標價。所有排污權交易價格,不得低于排污權交易基準價。其中,二氧化硫18000元/噸,氮氧化物19000元/噸,化學需氧量29000元/噸,氨氮30000元/噸,工業粉塵5900元/噸,煙塵6000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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