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國務院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在江西省豐城市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就此次事故認定指出:“這是今年死亡人數最多的事故,也是近十幾年來電力行業傷亡最為嚴重的一次事故,影響惡劣,教訓慘痛。”
今年11月24日早晨7點多,江西宜春豐城發電廠三期在建項目冷卻塔施工平臺發生坍塌,造成74人遇難和2人受傷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江西省安監局報告顯示,冷卻塔的施工平橋吊倒塌,造成橫版混凝土通道倒塌。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了解到,該冷卻塔屬于江西豐城電廠三期擴建項目工程,該工程于去年12月28日開工,其中總高度達165米的冷卻塔工程于2016年4月份開工,事故發生時已施工完成70多米高,大約25層樓高度。冷卻塔施工以來,日夜趕工,24小時“三班倒”,事故發生時,施工單位正在進行零點班和早班交接。
11月26日上午,國務院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在江西省豐城市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就此次事故認定指出:“這是今年死亡人數最多的事故,也是近十幾年來電力行業傷亡最為嚴重的一次事故,影響惡劣,教訓慘痛。”
記者獲悉,事故發生當日,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煥寧任組長的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緊急趕赴事發現場,目前事故各項調查工作正在緊急進行。與此同時,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在事發后派員趕赴現場,會同江西省三級檢察機關介入事故調查。截至11月29日,公安機關已將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15名責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國務院調查組9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
據《人民日報》報道,事故發生后,正在國外訪問的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作出重要批示,張高麗、馬凱副總理,楊晶、郭聲琨、王勇國務委員也作出批示,對做好事故救援救治、調查處理以及吸取事故教訓、加強隱患排查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一位專家認為,發生如此特別重大責任事故是不應該的,肯定是不按工程管理規定和相關標準操作造成的。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務院批準成立了事故調查組,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擔任組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察部、國資委、全國總工會、國家能源局、江西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邀請國內建筑設計、施工、材料管理等方面的權威專家,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下設技術組、管理組、責任追究組、綜合組等4個專項組。
記者發現,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煥寧任組長的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在事發當天下午4點即趕到現場,從上午7點事發到下午4點趕到現場僅用不到9個小時,可謂非常迅速。楊煥寧到達現場后,與江西省委書記鹿心社和省長劉奇一起勘查現場坍塌情況,指導人員搶救和現場處置等工作。媒體報道還顯示,“安監總局領導認為,應在排除安全隱患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護好現場原狀,尚未清理的殘骸暫時不要清理和移動,為后續事故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
國務院安委辦:初步分析與壓縮工期、突擊生產、施工組織不到位、管理混亂等有關
11月25日,事故發生后,國務院安委辦召開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議,傳達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指出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特別重大坍塌事故損失慘重,教訓極其深刻。從初步掌握情況看,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壓縮工期、突擊生產、施工組織不到位、管理混亂等有關。
江蘇恒久鋼構有限公司的鋼結構工程師馬吉春介紹說,通常發生坍塌事故可能會有三種情況:一是水泥強度不夠導致操作平臺垮塌;二是操作平臺自身錨固設施失靈;三是塔吊倒塌引發連鎖反應。
“水泥強度不夠”有兩種可能:一是使用了未達標水泥;二是水泥養護時間不夠,導致未達到設計強度就拆除模板。混凝土澆筑之后,在養護上需要一定的時間,待其凝固達到一定強度才能拆除模板。假如在現場澆筑混凝土時,使用的這批次混凝土品質不達標,而現場技術人員又盲目相信經驗,未對混凝土強度進行檢測,只根據往常經驗操作,會出現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強度不夠,而導致操作平臺垮塌。如果混凝土品質無問題時,過短的養護時間也會導致事故發生,由于混凝土養護時間受溫度影響比較大,低溫時混凝土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達到設計強度,但為了趕工期、搶進度,人為縮短混凝土的養護時間,結果必然發生事故。
馬吉春稱,根據《工業循環水冷卻設計規范(GB/T50102-2014)》,總高165米的冷卻塔已是我國冷卻塔的最大型號,其底部直徑124米,周長400米,底面面積可達1.2萬平方米,冷卻塔底部的斜支柱進風口高達11.6米,需要科學組織、有效管理,通過非常專業和精細的施工操作才能安全完工。
他說,此類冷卻塔事故早已有先例,1978年,美國西弗吉尼亞州柳樹島(WillowIsland)的一在建電廠發生操作平臺坍塌事故,共造成51人死亡,成為美國建筑史上最為嚴重的事故之一,其原因正是因為澆筑的混凝土強度不夠便拆除模板,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人們應吸取以往事故的慘痛教訓。
截至25日11時30分,全面搜索工作結束,確認現場已無被埋人員。與此同時,事故現場進行警戒限制,保護現場,以利事故原因調查。
施工單位億能煙塔多次發生安全事故;建設單位曾組織動員大會“大干一百天”
據了解,江西豐城電廠是國家“九五”期間重點工程,是由江西省投資公司和中國國電集團分別按55%和45%的股份比例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該電廠三期擴建工程位于豐城市尚莊街道石上村,由上市公司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為總承包,監理單位是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D標段土建施工單位是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該擴建工程于去年12月28日開工,其中總高度165米冷卻塔項目計劃建兩個,共占據電廠四分之一面積,其中一個冷卻塔即是發生事故的。
記者查詢獲悉,去年7月6日,江西省發改委下發了《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核準了江西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項目將建設2臺100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其中一臺機組已經經國家能源局同意納入江西省2014年度火電建設規劃,工程動態總投資約76.7億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15.3億元,約占動態投資的20%。三期工程指揮部總指揮名為鄧勇超,中南電力設計院豐電三期項目部經理名為李峻,原計劃1機組于明年11月28日投產發電。
據其公開招標信息顯示,江西豐城三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對江西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項目EPC總承包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該招標工程計劃2015年12月28日主廠房澆第一罐砼,2017年11月28日7#機組完成168小時滿負荷運行移交生產,2018年2月28日8#機組完成168小時滿負荷運行移交生產,總工期23+3個月。
施工方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稱,這次事故的所有傷亡人員均來自該公司,承認有趕工期的情況。
記者通過網絡搜索了解到,近年來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發生多起工人傷亡的安全事故:據中國電建集團官網,2012年6月8日,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所屬湖南火電建設公司分包單位河北億能煙塔工程公司在云南威信縣煤電一體化項目的冷卻塔施工中,腳手架坍塌,造成7人墜落死亡;《齊魯晚報》報道,2011年5月23日,山東茌平縣一在建電廠突發事故,當天上午9點半發生鋼內筒氣囊漏氣事故,造成5名施工人員受傷,其中1名工人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安監部門通報稱,茌平郝集電廠建設工程由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建筑業協會官網消息稱,2009年4月14日,廣州南沙黃閣熱電廠二期冷卻塔建設工地,由河北億能煙塔有限公司承建,北京德勝監理公司監理,在冷卻塔施工現場,由于汽車吊在后退過程中碰撞到一作業平臺的支撐柱而致其倒塌,平臺上的工人張某和劉某2人被砸死、另1名工人受傷。
另據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官網消息,2016年9月13日,豐電三期工程“協力奮戰一百天”動員大會在豐電三期工程總包項目部廣場舉行,豐電三期項目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和施工方等參加會議,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豐電三期工程指揮部總指揮鄧勇超出席會議并宣布“大干一百天”活動起航,豐電二期副總經理楊飛云,副總工程師、三期工程部經理杜成剛出席會議,會議由中南電力設計院豐電三期項目經理李峻主持。
在這次動員大會上,杜成剛作為建設方代表與總包方、施工方負責人簽訂了《江西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總承包項目地基處理工程“大干一百天”目標責任書》。
江蘇省電建一公司一位工程管理人員認為,“具體這份目標責任書是如何分解工程任務和簽訂目標責任狀的,我們無從而知,但從9月13日召開動員會到11月24日發生事故計算,一共過去72天了,離大干一百天還剩下短短的28天時間,應該還有好多工程任務未能完成,急等著去趕工程、追進度,在這樣的施工管理和心理狀態下,哪能不出事?”
據宜春市委宣傳部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介紹,事故發生后,遇難者家屬近200人陸續抵達豐城,事故救援指揮部安排豐城及鄰近高安市和樟樹市騰空一批賓館接待家屬,各賓館均安排醫療救助、心理輔導等工作人員,明確對接方案,對前來當地善后的每位遇難者親屬,至少配備4名工作人員,幫助其進行遺體認領、事故理賠和生活照顧、心理輔導等工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