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互聯網這個概念提出來之前,我們在大力地推進智能電網。我個人的觀點是應該大力發展智能電網,因為智能電網的理論和思路都已經非常成熟,從手段、理念到目標都非常清晰。也正因為這個,去年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正式出臺了智能電網的有關指導性文件。
我想應該是在智能電網的基礎上,讓互聯網和智能電網深度融合,才會走向能源互聯網。但是,在創新的社會里,能源互聯網概念依然走到了前臺。我們應該用熱烈的態度來擁抱它,歡迎它的出現。
能源互聯網不能夠簡單地從字面上說能源來修飾互聯網。能源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一次能源,一種是二次能源。如果簡單地從字面上理解它,能源互聯網實際上就是二次能源的互聯網,那么有很多的油氣管網也是一次能源的互聯網,那么在新時代,在互聯網的背景下提出的能源互聯網,應該是能源與互聯網的深度融合。目的是什么呢?我覺得能源互聯網應該更多的是,就是讓新能源、非化石能源或者是更多的能源技術創新,能夠在互聯網背景下的信息時代,能夠整合得更有實力。
基于這樣的思路,我認為能源互聯網是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改革的一個有力抓手和途徑。總書記提出要搞供給側的結構改革,我們認為供給側結構改革在能源領域里有兩個基本手段:
一是技術的創新。比如說電池技術的創新導致儲能事業的發展,微網和信息技術的創新導致分布式能源的大力發展,后面還有電動汽車的新技術出現,也會導致能源體系的變革。技術的創新會讓很多物質更具備客觀的價值,這是供給側結構改革的第一條路線。正是有了這種技術創新,我們的思路才會更多地出現與社會客觀需要結合在一起的能源供給模式和形式。
二是互聯網的出現導致了市場模式的創新。我們說技術創新帶來了客觀的價值,但是有了互聯網這種新的手段和模式以后,商業模式的創新會讓客觀的價值貨幣化。這是兩個層次,一個是物理上的價值是客觀存在的,然后有了市場的機制和商業模式的創新,就讓客觀價值貨幣化,這樣就會給企業帶來商業利益,也為社會的繁榮帶來了新的機遇。所以說基于這種看法,我們認為能源互聯網是能源體系類供給側結構革命的有力抓手和途徑。
關于電動汽車的發展,我在電力司工作那段時間重點推動了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到目前為止建的樁有接近8萬個,電動汽車1到6月份的充電量接近6億度,替代原油接近20萬噸,節能減排的效益非常明顯。這是充電基礎設施的一個現狀。
從政策層面來看,我們認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在不斷完善。從去年9月份正式發布的汽車3號文到緊接著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指南,這兩個主要文件發布以后,我們又陸續要求各個省編制了省一級和市一級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和指南。大部分省市也出臺了相應的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價格政策、投資政策和有利于充電設施接入和建設的相關政策。今年初,我們又正式出臺了居民建樁的系列政策。
我們的思路是這樣的,一是在大文件的基礎上要求省里面出臺配套政策,二是在大文件的框架下進一步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居民建樁和單位建樁兩個體系。
我們的理解是,私人乘用車如果是把私人建樁和單建樁體系完善了以后,就可以跑起來,最后公共的車樁就是作為一個補充來用的。
我們上半年已經出臺了充電基礎設施居民建樁的文件,緊接著我們正在出臺的是單位建樁的指導性文件,將來要和國管局、國資委共同印發。同時,在大力推進五個標準的實施。標準統一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前一段我們去美國,和美國的標準協會達成高度一致,他們覺得中國標準如果很完善,他們也愿意支持我們這個標準作為國際標準走到前臺。這個就是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上的一個重大成就。
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建設也出臺了明確措施,一是標準互通,二是支付和信息的互通。一旦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體系落到位以后,設施的利用效率就會更加有效和利用得更好一些。如果是單位建樁完善以后,剩下的就是把充電基礎設施逐步落到位。
現在有困難還是在價格上。電力系統有不同的投資者,或者用電等級不一樣,在充電基礎設施出現以后,把電力設施不同節點的價格也就一覽無余地暴露在公眾面前。所以,很多企業也在反映目前充電設施充電的電價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我們也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前一段時間我們局長還專門召開了十幾個部委聯合會議,有針對性地解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問題。
很多企業都著迷于單一建樁,但是很多企業提出來要系統建樁,和車庫聯合在一起建樁,實現充電設施和電力系統的有效互動。一旦這個技術創新走到一定程度以后,那就是實實在在的能源互聯網的政策和措施可以做的更實一些。
總的來說,我覺得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形勢喜人,將來也會成為能源互聯網一個重要的落點和支撐。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