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政策法規體系的構建,我國土壤修復市場藍海已經完成開辟工作,巨大市場吸引了眾多新進入者,企業數量增長迅速,呈“井噴”之勢。不過,土壤修復從“無”到“有”的初始階段,商業模式尚不理順,仍需探索。
根據“土十條”的目標,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需要做的工作不在少數,土壤修復產業市場的打開順理成章,這樣一個嶄新的藍海,有多少浪花?
據中投顧問產業研究中心發布報告,目前,中國土壤修復行業的產值占環保產業總產值的比重大約為0.5%。相較之下,美國的土壤修復行業在2000年左右進入高速發展,土壤修復行業的產值占環保產業總產值的30%左右,修復資金GDP占比達0.4%以上。藍海之“藍”,由此可見。
近年來,土壤修復的巨大市場吸引了眾多新進入者,企業數量增長迅速,呈“井噴”之勢。2015年,全國從事土壤修復業務的企業數量增長至900家以上,在2014年約500家企業的基礎上翻了將近一番。相比水和大氣治理行業,土壤修復的準入門檻較低,缺少針對性和專業性的行業資質。目前在國內開展土壤修復工程資質要求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因而行業參與者多,但專業水平參差不齊。
大部分企業工程經驗少,長時間虧損經營。無論從工程數量還是合同金額角度,目前80%以上的市場份額被幾家大公司占領,包括建工修復、高能環境、永清環保等。
業內分析,在土壤污染防治領域,中國土壤修復尚處從“無”到“有”的初始階段,商業模式尚不理順,大部分企業工程經驗少,新近發布的“土十條”有望從頂層設計推動行業發展。
“一個是資質,二是標準,決定了污染物治理項目管理機制上必須創新,按照建大樓或者水利工程的標準,現在沒有那樣的資質;標準設置一定要符合當地經濟社會和那些農民的訴求,因為我們治理的目的首先要考慮到群眾農民的利益,第二要考慮整體環境的提升,要不然成本太高,可能也辦不到。”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博士周靜表示。
除了在政策層面的加碼,財政支持緊跟其后。日前,財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財政預算,其中,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預算數為90.89億元,加上以前年度結轉資金6億元,預算數為96.89億元,土壤修復專項資金相比2015年大幅增加145.6%。
雖然相比于萬億級的資金缺口,現有投資仍顯不足,但隨著“土十條”以及未來土壤法的落地,企業用地和耕地的污染防治及修復管理將走向正軌,多渠道融資機制的建立也將為土壤修復提供資金保障。土壤修復行業有望享受政策紅利,實現快速、健康的成長,其中擁有技術工程經驗、先發優勢的龍頭企業將首先受益,建議關注高能環境、永清環保、博世科、建工修復(等待IPO)等公司。
資金問題解決之后,便是立法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總體狀況而言,土壤污染防治涉及環保、發改、科技、工信、財政、國土、住建、農業等部門,但目前仍未建立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各級地方政府對本轄區土壤環境質量負責、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等職責落實不到位。很多重污染企業尚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用地土壤環境,沒有切實履行公開環境信息的義務。
還子孫后代一個綠水青山,是我們這代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從國際經驗來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已經歷十余年甚至幾十年,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土壤污染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既要堅定打攻堅戰的決心,又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