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是中國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創新產物,它的興起和被廣泛運用,是政府職能從大到小、市場作用從小到大的轉變,是中國社會治理體系轉型的需要,是對傳統投資建設模式的改革。同時,也是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政府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遇到的諸多矛盾的良方,比如,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資運維等方面缺乏第三方的客觀評估和監督,在項目建設中出現投資超概算、變更規劃、效率低下等。
管理好PPP財政承諾,減少PPP項目對財政的影響
政府對PPP項目的支持不同,就會形成不同類型的財政承諾,除了需要承擔已納入PPP合同的顯性財政承諾外,還要承擔一些隱性負債。比如,政府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提供固定、持續的補貼或者政府按照每單位服務或每服務一個用戶給予費用補貼;承擔有助于項目的配套工程;由于道德義務或者公眾期望而產生的非合同責任,政府提前終止合同補償社會資本后,還需要確保持續提供公共服務,或者結束公共服務,將設施用于其他目的或拆除等。
準確識別項目,發現真實成本。傳統的項目在開始的時候,預算往往被忽略,在真實成本出現前發生大量的沉淀,而PPP則需要項目開始前就把全生命周期的成本估算出來,做好“物有所值評價”是選擇項目、確定項目最主要的一環,只有能更好地實現“物有所值”才能采用PPP。
評估財政風險,確保有效競爭。在政府不能清晰認識和應對財政風險時,社會資本就會把賭注押在中標后可以影響政府未來的決策,或者認為中標后已經沒有競爭對手可以與政府重新談判,那么,具有競爭性和透明度的采購程序就會形同虛設,優勝劣汰也無從談起。
合理安排預算,提高政府信譽。建立清晰的預算機制,將財政承諾的預算和支付納入到政府對PPP管理政策體系中,確保按時支付直接負債和或有負債,增加政府在合同體系中的信譽,而非單獨處理每個PPP項目,減少社會資本認為的政府存在支付風險。
投融資進入新時代,政府債務風險逐漸回穩
PPP模式能夠通過多種融資方式籌集資金,與傳統的融資平臺相比,最大的變化在于可以用股權或債權直接融資,如果再加上政府性債券,政府的投融資將進入多元化。
政社合營邁入新時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資建立PPP項目公司,以社會資本為主,政府投資為輔,對具有相對穩定現金流的經營性和準經營性的PPP項目公司,可以項目信用為支撐,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形式進行融資,而政府只需要對這些項目進行前期的投入。
“新融資平臺”或將誕生。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明確要求“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傳統的融資平臺退出舞臺,但是政府巨大的資金需求依然存在。目前,只有通過舉借政府性債券和PPP模式債務來彌補巨大的資金需求,同時受政府性債券限額的約束,依靠PPP模式下的經營主體來緩減投融資壓力顯得更為重要。
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降低。PPP模式的運用將促進地方政府舉債規范化,倒逼政府維持自身信用程度,以較高的信用度作為PPP融資的條件,同時,財政補貼和合同義務將納入預算,從而提高地方債務的公開和透明化程度。
界定支出范圍,在供給機制上創新
PPP連接了政府在融資、管理、治理等多方面邏輯關系,幫助政府轉變職能提供更好的供給服務,厘清政府與市場的權責,發揮“大市場”的有效供應。
推進機制上的創新建設。PPP作為供給側改革的創新,充分體現了依法、平等,引入社會資本幫助解決當前需要解決的困難,減輕政府當年支出壓力,平滑財政中長期規劃,推進政府在管理機制上創新,努力打造政府的契約精神,為構建現代化的管理機制和現代化財政贏得時間,奠定基礎。
市場與政府的合理配置。PPP機制下,政府可以更專注于優化政策規劃,從全局的高度有效對沖經濟發展中帶來的風險;社會資本可以更專注于操作環節給自己的實惠;第三方專業機構可以更專注于在設計、財務、法律等具體事務方面的優勢來降低風險,這些方面的結合就是老百姓的受益增加。
合理有效化解公共風險。任何一個公共項目、任何一個公共領域都會存在風險,由于市場本身不能化解公共風險,只有通過政府來管理和化解公共項目及公共領域產生的風險,合理管理風險才是政府的職責,隨著社會資本在供給基礎設施和公共產品中的優勢和影響力,政府的作用將會逐步被替代,推廣運用PPP也是為了消除公共風險進行的制度安排。
PPP項目不同于一般的商業性項目,具有較強的政策導向,涉及城建、交通、水利、環保、農業、林業、科技、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過去在公共服務領域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自己在做,現在通過體制機制的創新、開放市場鼓勵社會資本來做,或者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一起來做。在推進供給側改革中,在推廣運用PPP模式的浪潮中,只有更新理念、與時俱進,才會全心全意為社會提供好的公共產品和優質便捷的服務。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