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觀察
近期發布的可再生能源消納系列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展是重大利好,問題在于能否落實。
可再生能源限電頑疾多年未解決,去年反而進一步惡化,系列護航政策隨之出臺。
4月22日,國家能源局又下發新文件,要建立燃煤火電機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考核制度,向電網公司、發電企業、行業機構等征求意見。“意見”要求2020年燃煤發電企業承擔的可再生能源配額與火電發電量比值應達到15%以上。達不到目標,要取消發電企業發電業許可證。
這與3月3日國家能源局的《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一脈相承,都是參照國外經驗,以政策強制的手段,為發電企業、電網公司、地方政府設定可再生能源發展比例目標,從而保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3月另一個重磅文件是發改委公布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這落實了《可再生能源法》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的要求,明確了全額收購的執行方法,并確定了責任主體。
從2010年開始,可再生能源限電問題就顯山露水,2012年后有所緩解,但到了去年,限電問題又進一步惡化。
以風電為例。2012年是風電限電最嚴重的一年。全國棄風平均比例達到17%,損失電量約200億千瓦時。棄風問題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此后問題有所緩解,2014年全國棄風平均比例降到了10%。但在2015年,限電再度惡化,全國棄風平均比例又上升至15%,由于裝機規模的快速增長,損失電量達到339億千瓦時,為有史以來最高。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近期發布的系列政策,具有突破性意義,對可再生能源發展是重大利好。問題在于能否落實,如何落實。
中國能源業正進入到一個新階段,能源消費增長放緩,能源供應卻仍保持快速增長,去年,中國能源消費同比增長僅0.9%,是近十幾年來最低水平。具體到電力領域,2015年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0.5%,電力裝機卻仍然保持快速增長,2015年發電裝機容量同比增長10.5%。
不僅風電棄風加劇,光伏限光也惡化了,連核電的利用小時數也在下降。中國電力占比最大的是火電,2015年中國火電設備利用小時數為4329小時,同比降低410小時,為1978年以來歷史最低。
電力需求的蛋糕有限,分蛋糕的卻越來越多。一些地區的分配制度,與可再生能源全額上網的目標漸行漸遠。
以甘肅為例,甘肅的電力裝機遠大于本地需求,甘肅省推行基礎電量+交易電量的的分配模式。基礎電量執行國家核定的電價,交易電量通過直接交易競價,價低者得。一家新能源企業人士透露,同2014年相比,他們所發的電量中交易電量翻了好幾倍,但總體發電量卻基本與往年持平,因為交易電量都是按零電價成交,企業虧損情況更為嚴重。
多位業內人士透露,在一些煤炭大省,基礎電量的分配中,保火電發電量成為優先選擇,其背后的邏輯是,保住火電發電量,可以提振煤炭消費,緩解時下煤炭業的困局。
可再生能源消納的另一條途徑是跨省、跨區域外送。但據央視報道,甘肅省計劃通過輸電網絡,將可再生能源遠送湖南。然而外來電并不是湖南的第一選擇,湖南省傾向優先使用本省的水電、火電等。湖南的情況并非特例,在電力需求放緩的背景下,電力外送究竟還有多大空間,用電地區接電意愿如何?尚未可知。
如果最近出臺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嚴格執行,必將調整現有利益格局。比如,因為就地消納空間有限,這意味著非可再生能源,如火電等,必須進一步降低利用小時,地方政府也需要容忍工業用電的成本上浮,這注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就此建議,從長遠來看,參照國外的經驗,可再生能源限電問題,可以通過建立一個公平的電力市場來解決。“可再生能源邊際運行成本低,可以零電價報價,政府再通過補貼保證投資者收益率。”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