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16年市場監管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點》強調:能源市場監管工作要主動適應、把握和引領經濟新常態,以能源“四個革命、一個合作”戰略思想為總遵循,努力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嚴監管、推市場、強服務”工作思路,切實加強能源市場監管和簡政放權事中事后監管,扎實推進電力等能源市場化改革,維護能源市場秩序,促進國家能源戰略、規劃、政策、項目有效實施,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
《要點》對2016年能源市場監管工作提出六方面重點任務。一是進一步加強簡政放權事中事后監管,促進能源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的有效實施;二是推進電力等能源市場建設,完善交易機制,推進價格改革;三是加強能源市場秩序監管,促進壟斷環節公開透明,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四是組織開展重點專項監管和問題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大能源行政執法和稽查工作力度,維護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六是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推進依法監管,提升監管效能。
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要點》是按照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服務大局、監管為民的工作理念,在總結2015年能源監管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2016年重點、難點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研判后形成的。主要目標是:適應新常態下能源行業發展改革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創新能源監管,扎實推進市場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通過開展重點專項監管和重點問題監管,促進能源戰略、規劃、政策、項目的有效落實,規范電力市場準入和市場交易,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促進“三公”調度和新能源消納,促進電網、油氣管網設施規范公平運行,保障供電優質服務和天然氣穩定供應,切實維護好市場主體和能源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通過組織制定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及市場監管辦法,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積極穩妥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和價格改革。通過完善能源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加大能源行政執法和稽查工作力度,強化12398能源監管熱線服務功能,積極做好投訴舉報和爭議處理工作,制止市場違規行為,有效滿足能源企業和消費者的合理訴求。同時,進一步加強監管能力建設,規范監管工作流程,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找準關鍵,精準發力,實施有限監管、有效監管,促進監管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透明化。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