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綠色金融成為全國政協委員,臺盟中央常委、省委副主委駱沙鳴關注的話題。他認為,福建的綠色金融走在全國前列,這對福建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大有裨益。
“綠色金融通過把符合環境檢測標準、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態保護作為信貸審批的重要前提,支持低碳產業、低碳能源、低碳技術。它是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助力產業綠色發展的有效手段,是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快生產方式轉變的必然選擇。”他說。
福建銀監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末,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貸款余額1398.47億元,比2015年年初增加100.04億元;從高污染、高耗能和高環境風險行業累計退出貸款337.25億元。同時,綠色信貸業務促進我省企業年節約標準煤419.71萬噸、水資源309.9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1030.03萬噸、化學需氧量5.58萬噸……
他認為,福建綠色金融還有不斷完善的空間。
一是出臺綠色金融發展專項支持政策。包括:探索設立政策導向性的綠色金融引導基金和發展基金,成立專司綠色金融的金融機構或引導商業銀行、保險、券商、擔保、貸款公司設立綠色金融業務部門,建立綠色IPO保存機制等。
二是構建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體系。例如借鑒國際環保信貸準則和“赤道原則”,制定節能減排指導目錄、污染行業信貸指南等,提升綠色金融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允許商業銀行將節能減排信貸投放單獨統計,將其與其他一般性投放和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的投放區別開來,鼓勵其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增加企業的“環境責任利潤”等。
三是促進綠色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除政策性金融外,加大商業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綠色產業的積極性;在綠色項目篩選、資源配置、風險管控上下功夫,建立涵蓋產業基礎設施和人口轉移的多層次結構化金融服務體系,通過現金分配、基金分享、股權分配等方式讓農戶分享綠色城鎮化建設的成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