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布《關于“十三五”期間煤層氣(瓦斯)開發利用補貼標準的通知》明確,“十三五”期間,煤層氣(瓦斯)開采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從0.2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
據了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財政部印發了該通知,旨在進一步鼓勵煤層氣(瓦斯)開發利用。通知明確,除了提高補貼標準之外,財政部將根據產業發展、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場銷售價格變化等,適時調整補貼政策。同時,其他有關事項繼續按《財政部關于煤層氣(瓦斯)開發利用補貼的實施意見》(財建〔2007〕114號)執行。
煤層氣(瓦斯)既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主要隱患,也是重要的能源資源。加快煤層氣的開發利用,化害為利,變廢為寶,是從根本上減少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加能源供應的重要措施,對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安全發展、清潔發展和節約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有業內人士表示,“十三五”是油氣改革的窗口期,而作為清潔能源的煤層氣(瓦斯)發展空間廣闊。此次提高補貼,將進一步加大煤層氣(瓦斯)的開發力度,利好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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