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起,惠州居民自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拿到供電部門的“墊付”補貼了!
15日,記者從廣東電網惠城供電局獲悉,根據廣東電網公司印發的相關工作通知,只要符合政策條件的惠州居民光伏發電用戶,供電部門都會按照規定和國家補貼標準先行“墊付”國家補貼資金。
“用光伏系統發電,任何居民都可申請,目前惠州市區(惠城區)共有5戶居民報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另有2戶企業的光伏發電項目,分別位于市區三棟鎮和水口街道。”惠城供電局營業部副主任宋志堅透露,居民向供電部門申請后,建好了可免費接入公共電網,若是用了還有富余的話,電網進行全額收購。
目前,按照政策的電網收購價格,每度電約為0.45元,當然,只要居民的“屋頂電站”與公共電網實現了“并網”,發電不足時也能自動切換到公共電網取電。
居民自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除了“盈余”部分可以賣給國家公共電網,還能領取國家給予的補貼!
根據相關規定,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按照項目全部發電量和國家規定電價補貼標準,并剔除相應增值稅稅金后進行補助,具體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度)0.42元(含稅)。
不過,截至目前,惠州已報建或已并網的居民用戶,尚未領取前述補貼資金。
“從明年1月起,供電部門陸續給予符合政策條件的居民用戶先行墊付國家補貼。”宋志堅說,新報裝的居民光伏項目從并網起,憑有效發票等相關材料即可獲得供電局支付的光伏購電款和代為墊付的國家補貼資金。
同時,已并網運行的居民光伏項目,將同步進行補貼墊付。
據介紹,今年11月10日,廣東電網公司印發了《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項目上網電量結算及補貼轉付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只要符合政策條件的居民用戶,地方供電部門都會按規定和國家補貼標準做好居民光伏電站補貼資金的墊付工作。
今年11月24日,來自東莞市中堂鎮的一戶居民光伏發電項目就獲得了首筆國家補貼資金,成為廣東電網的第一戶。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