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本月12日晚通過《巴黎協定》,為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安排。歷經約兩周“馬拉松式”談判,大會達成的協定緣何備受關注,同時獲得外界普遍好評?
【共識“來之不易”】
縱覽《巴黎協定》具體內容,協定在推動各國為減排付諸行動方面頻繁使用“邀請”、“呼吁”、“要求”和“進一步要求”等措辭。雖然這些措辭在約束力上有所欠缺,但考慮到協定牽涉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內容中根據締約方的多樣性訴求所展現出的“彈性”被認為對協定達成至關重要。
“你不能總是以自己的條件強制其他人怎么做,”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獲悉各方達成共識后解釋這種多樣性訴求時說,“需要動員起這些國家,讓他們通過自己的方式把事情做好。”
事實上,絕大多數《公約》締約方均認同遏制全球氣候升溫、使用清潔能源的重要性,但相關舉措需要的資金投入以及對自身經濟的制約作用讓不少國家有所顧忌,這為《協定》內容納入更多約束性措辭帶來了難度。
這種情況下,180多個國家提交國家自主貢獻文件,《協定》文本12日晚在《公約》締約方大會上未經拖延而獲得順利通過,均顯示出先前達成的共識所獲得的肯定與支持。
【合作“里程碑式”】
這次《協定》的出爐,被不少分析師、媒體和官員譽為“全球合作”的典范。
設在美國華盛頓的智庫世界資源研究所氣候項目負責人珍妮弗·摩根認為,與《公約》框架下先前的法律文件不同,《巴黎協定》不僅富有雄心,而且得到了更多發展中國家的支持,“標志著一種國際合作的新形式———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團結在一個共同且公平的框架下”。
其中,《巴黎協定》增加了“承認”氣候變化帶來損失和破壞的內容,主要是針對由氣候變化引發的災難,顧及了不少島國的利益訴求。這些島國正面臨海平面上升所帶來的威脅,主張更積極的減排舉措,并致力于推動國際社會承認它們所受的威脅。先前,美國一直反對在該協定中增加這一內容,擔心會招致一系列與極端天氣相關的索賠要求。
【履約任重道遠】
《巴黎協定》收獲掌聲,是國際合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為全球減排努力設定了法律框架,也意味著下一階段任務的啟程。
《金融時報》評論,國際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現在已經進入又一個挑戰階段,即條約的迫切履行。眼下,各國只是通過談判代表在外交上取得共識,而要將這一共識付諸行動,需要考驗的是各國推動本國社會、經濟和民眾共同參與的政治智慧和決心。
路透社報道,不少國家在履行減排承諾問題上面臨來自國內的不小阻力。
以美國為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為削減碳排放已經用盡行政權力,付出更多減排努力似乎要依賴于共和黨控制的國會。現實情況是,共和黨對氣候變化是嚴重問題的說法并不買賬,無意投票表決是否批準援助發展中國家向“綠色經濟”轉變。
此外,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印度在推動清潔能源方面也阻力重重。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決心推動解決邊遠地區通電難問題,而依據現有條件看,通電的解決方案只有依靠大規模燃煤發電解決,這對減排前景帶來難度。
對于各國“難念的經”,潘基文也表達了一定的理解。
“我們應該認識到印度面臨的挑戰,”潘基文接受媒體采訪時說,“3億人口沒有通電,數以億計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