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千呼萬喚”的電力體制改革的6個核心配套文件終于面世,為落實今年(2015年)3月份出臺的電改總體方案(下稱9號文)明確了具體方向。其中,電網公司仍會維持原有的輸電、配電和售電業務,并未涉及拆分。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電力經濟運行分析專家薛靜告訴財新記者:從實質上來看, 本輪電改并不是體制改革,要回答的問題是電力市場要建立何種機制。也就是說,電改不涉及對電網企業拆分,這屬于國有企業改革的范疇,主要依賴中央有關國有企業的改革方案來推進。
國家能源局一位官員曾透露,政府部門在制定本輪電改方案時一直遵循的原則就是僅改革電力運行機制,盡量不觸碰現有體制。
電改不觸碰體制
電改文件避開的,即現有央企壟斷經營的國有體制。
從售電側來看,配套文件首次明確了電網企業可以成立售電公司,就是說電網企業除了輸電、配電之外也將參與售電。此前業內的猜想即拆分電網企業銷售業務被否定。
從配電網角度看,本次電改僅放開了增量配電網部分。也就是說,所有存量配電網仍保留在現有電網企業手中,只有新建的配電網才有可能引入社會資本。
從電力交易機構的方面看, 配套文件將“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定義為三類模式,即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電網企業子公司制和會員制。前兩類形式表明電力交易中心仍由電網企業控制,而對于第三類會員制交易機構的模式,配套文件并未具體闡述。
再從電力調度方面看,調度業務仍歸屬現有電網企業實施。
對電網企業來說,本輪電改對其造成的最直接的變化就是電網企業在輸配電過程中,從過去買電賣電賺“差價”,變成了從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中,賺取固定收益。
除此之外,電網企業在電改前后不會有大的改變,以其在電力交易和調度上的絕對話語權,繼續保有其在售電市場強大的市場控制力。即便售電市場放開,有部分社會資本進入到售電公司領域,也很難與現有電網企業形成有效競爭關系。
不改電網,改什么?
高盛中國投資銀行部總裁、高盛自然資源行業組聯席主管朱寒松對財新記者表示,本輪電改所處的歷史和現實背景決定了其不大可能進行“大改革”。目前全國一張網的架構已經形成,它具有很強的自然壟斷屬性,如果強行進行拆分將會付出很大的社會成本,同時也很難繼續保證大量公益性電力服務。因此本輪電改只能通過鼓勵邊緣改革來推進,其實質內容是做增量的改革。
增量改革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改革發電側,讓發電側提高效率,進而將發電側降低成本的紅利傳導給電力用戶。具體的路徑可以是通過五大發電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吸引更多民間投資來實現發電端的充分市場競爭;另一方面是通過放開新建的配電網引入社會資本,實現增量部分的市場化,以此對國有電網公司形成壓力,使其更注重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范投資行為,從而降低輸配電價,并將紅利傳導給電力用戶。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公益性服務通過政府特許經營權的形式進行公開招標,并接受政府監督已經是國際上非常成熟的公用事業市場化模式。隱藏在問題背后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本輪電改的主導權主要在國家發改委和電網企業手中,改革的對象不會首選自己。
(記者黃凱茜對此文亦有貢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