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5年度報》,詳情如下:
前言
氣候變化是當今人類社會面臨的共同挑戰。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人口眾多,地形地貌條件復雜多樣,經濟發展中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極易遭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既是中國廣泛參與全球治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更是我們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
2014年以來,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各個領域積極采取措施,取得顯著成效。發布《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了中國2020年前應對氣候變化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了中國國家自主決定貢獻文件,明確了中國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并力爭盡早達峰等一系列目標,并提出了確保實現目標的政策措施。通過調整產業結構、節能與提高能效、優化能源結構、控制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碳匯等舉措,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2014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了6.2%,比2010年累計下降15.8%,完成了“十二五”碳強度下降目標的92.3%。通過農業、水資源、林業及生態系統、海岸帶和相關海域、人體健康等領域的積極行動,減少氣候變化不利影響,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與此同時,積極推動氣候變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分別與美國、歐盟、英國、印度和巴西發表了氣候變化聯合聲明,籌建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圍繞2015年巴黎協議及后續制度建設,積極建設性參與氣候變化國際談判。
為使各方面全面了解2014年以來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采取的政策與行動及取得的成效,特編寫本年度報告。
一、減緩氣候變化
2014年以來,中國政府圍繞“十二五”應對氣候變化目標和任務,通過調整產業結構、節能與提高能效、優化能源結構、控制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碳匯等,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調整產業結構
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2014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印發了《重大環保技術裝備與產品產業化工程實施方案》、《關于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在建項目產能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2014年工業綠色發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以促進關鍵傳統產業升級。2015年5月,國務院公布《中國制造2025》,提出要把中國建設成為引領世界制造業發展的制造強國,并提出9大任務、10大重點領域和5項重大工程。2014年全年淘汰落后火電機組485.8萬千瓦,淘汰落后煉鋼產能311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8700萬噸、平板玻璃3760萬重量箱,圓滿完成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目標。2011年至2014年,累計淘汰落后煉鋼產能77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6億噸、平板玻璃1.5億重量箱,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
加快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015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的通知,加大企業債券對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2015年8月,國務院批準籌備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總規模為400億元人民幣,重點支持處于起步階段的創新型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先后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2015年原材料工業轉型發展工作要點》,啟動實施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專項行動。
大力發展服務業。2014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首次對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做出全面部署,提出要加速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工業設計、現代物流等生產型服務業發展。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切實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截至2014年底,全國信息消費規模達到2.8萬億元,增長18%;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12萬億元,增長20%;電信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行業收入分別增長4%、20%和50%。服務貿易快速發展,2015年1-8月份,服務進出口總額(不含政府服務)達4327.5億美元,同比增長15.2%。
經過各方努力,中國產業結構不斷優化,截至2014年底,三次產業結構優化為9.2%:42.6%:48.2%,相比較2013年的10%:43.9%:46.1%有了明顯改善,產業結構調整對碳強度下降目標完成的貢獻度越來越大。
(二)節能與提高能效
強化節能管理及考核。2014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2014年及2015年節能減排降碳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進一步加大節能工作力度確保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任務的通知》,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國31個省(區、市)2013年度節能和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完成和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現場考核。開展項目節能評估審查,2014年共完成節能評估審查項目320個,審查項目合計年綜合能耗量約2900萬噸標準煤,從源頭核減不合理能源消費量約150萬噸標準煤。
加快實施節能重點工程。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節能項目。2014年,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13億元,支持了617個節能技術改造及產業化項目和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項目,年可實現節能能力268萬噸標準煤。
進一步完善節能標準標識。國家發展改革委、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等全力推進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截至2015年9月,共發布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105項,強制性產品能效標準70項。質檢總局組織開展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相關產品能效標識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推廣節能技術與產品。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4年本)》,加快節能低碳技術進步和推廣普及。繼續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發布第一批及第二批節能環保汽車推廣目錄和第六批高效節能電機推廣目錄,以財政補貼方式推廣節能燈1億只。印發《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能效之星”產品目錄》和《節能機電設備(產品)推薦目錄》。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一是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印發了《2015年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完成國家兩批循環經濟示范試點驗收。二是繼續推動循環經濟示范試點,組織開展了2015年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和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的評審,確定了25個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4個“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和17個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開展了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確定了10個推廣試點單位,對購買公告內再制造產品并交回再制造舊件的消費者進行補貼。實施再制造產品認定,公告發布4批《再制造產品目錄》,總計包括27家企業95種再制造產品,進一步引導了再制造產品消費。2014年,我國累計回收各類再生資源2.45億噸,與利用原生材料相比,相當于節能2億噸煤。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了《關于促進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及產業廢棄物工作的意見》、《重要資源循環利用工程(技術推廣及裝備產業化)實施方案》,促進城市及產業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置、資源化利用,提升我國相關領域的技術裝備水平。正在研究制定《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政策》。
推進建筑領域節能。修訂《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全國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2014年新增節能建筑面積16.6億平方米,可形成15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全國城鎮累計建成節能建筑面積105億平方米,約占城鎮民用建筑面積的38%,可形成1億噸標準煤節能能力。積極發展綠色建筑,修訂《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制定發布《綠色商店建筑評價標準》,北京、重慶、江蘇、浙江、深圳等地開始在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累計強制推廣綠色建筑面積近4億平方米;截至2015年6月底,全國共有3241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總建筑面積超過3.7億平方米。深入推動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2014年共完成改造面積2.1億平方米,“十二五”前4年累計完成改造面積8.3億平方米,超額完成國務院下達的“十二五”期間7億平方米的改造任務。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通過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等,截至2014年底,全國城鎮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27億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4.6億平方米,太陽能光電建筑裝機容量達到2500兆瓦。為推動建筑產業化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
推進交通領域節能。2014年,交通運輸部印發《2014年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要點》,發布《交通運輸節能減排項目節能減排量和節能減排投資額核算細則(2014年版)》。開展綠色循環低碳交通制度框架設計,發布綠色交通省份、城市、公路、港口評價指標體系。推進能耗監測試點工作,在北京、邯鄲、濟源、常州、南通、淮安6個城市開展交通運輸能耗監測試點,組織開展公路水路運輸企業能耗統計監測試點,全年共監測公路水路企業125家。嚴格實施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累計發布31批、3萬余個達標車型。發布《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等文件,2014年生產新能源汽車8.39萬輛,同比增長近4倍,2015年1-9月生產新能源汽車15.62萬輛,同比增長近3倍。與2013年相比,2014年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2.4%,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2.3%,港口綜合單耗下降2.5%。2014年,民航局印發《民航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項目指南(2013-2014年度)》,安排資金5.28億元,支持238項行業節能減排項目實施。2014年機場每客能耗同比下降8.6%。
推動公共機構節能。2014年,國管局、質檢總局印發《關于切實加強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制度》進行修訂,發布《公共機構節能節水技術產品參考目錄(2015)》,印發《關于2015年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安排的通知》。組織開展第二批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的創建及評價驗收工作、中央國家機關節約能源資源考核工作及加強公共機構節能信息報送工作,推進“公共機構節能關鍵技術研發及示范”和“公共機構綠色節能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項目。
經過各方努力,2014年全國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8%,降幅比2013年的3.7%擴大1.1個百分點,創“十二五”以來最好成績。“十二五”前四年,全國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13.4%,實現節能約6.0億噸標準煤,相當于少排放二氧化碳14億噸。
(三)優化能源結構
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2014年11月,國務院印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2020年我國能源發展目標,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要削減區域煤炭消費總量。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4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暫行辦法》,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的珠三角地區提出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目標及方案,201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印發《加強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提出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前10位城市煤炭消費總量較上一年度實現負增長的目標。
加強化石能源清潔化利用。為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2014年9月,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令印發《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提高煤炭質量和利用效率。2014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等印發《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以保障燃煤鍋爐安全經濟運行、提高能效、減少污染物排放。為推動天然氣利用步伐,2014年3月,國家能源局印發《能源行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天然氣增加供應的具體目標及任務。2014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建立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提出保障天然氣長期穩定供應的任務及措施。2014年7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規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氣產業科學有序發展的通知》,規范煤制油煤制氣項目并提出了能源轉化效率、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等準入值。2014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發布了《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實施細則》,進一步推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2014年,天然氣表觀消費量1845億立方米,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接近6%。2015年4月,國家能源局印發《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2015-2020年)》,明確了科學調控煤炭生產總量和布局、加快發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目標和任務。
推動非化石能源發展。2014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先后發布《關于完善抽水蓄能電站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關于做好2015年度風電并網消納有關工作的通知》、《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文件,支撐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截至2014年底,全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2%,同比增加1.4個百分點;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全部發電裝機的32.6%,同比提高1.7個百分點,其中,水電、并網風電、并網太陽能、核電裝機同比分別增長7.9%、25.9%、60.7%、37.0%。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全國發電總量的24.6%,同比提高2.3個百分點,其中,水電、風電、太陽能、核電發電量同比分別增長15.7%、10.1%、194.1%、19.5%。
加強火電機組的升級改造。2014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提出2020年電煤超過煤炭消費比重60%,并對煤電機組供電煤耗提出明確要求。2014年,火電機組清潔化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除熱電聯產外,新建煤電機組幾乎全部采用60萬千瓦及以上超超臨界參數的大機組,3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比例提高到75.1%,全國6000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供電標準煤耗319克/千瓦時,同比下降2克/千瓦時,煤電機組供電煤耗繼續保持世界先進水平。
(四)控制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外交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等有關部門,積極組織開展控制氫氟碳化物的重點行動,下發《關于組織開展氫氟碳化物處置相關工作的通知》,2014年分兩批下達了氫氟碳化物削減重大示范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用于支持有關企業新建三氟甲烷(HFC-23)焚燒裝置。環境保護部制訂《蒙特利爾議定書》下加速淘汰含氫氯氟烴的管理計劃,積極參與國家三氟甲烷銷毀處置的規則制訂,并協助國家開展三氟甲烷銷毀處置的核查工作,努力推動臭氧層保護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協同增效;積極組織開展非二氧化碳類溫室氣體相關研究,依托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平臺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與大氣污染治理協同控制政策研究”項目。
(五)增加森林碳匯
2014年以來,國家林業局組織編制《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行動要點》,制定印發2014年和2015年林業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作安排與分工方案。加強京津冀蒙生態林業建設和旱區造林綠化。繼續推進三北及長江流域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出臺退化防護林改造指導意見,啟動退化防護林更新改造試點。全面加強森林經營,修訂頒布森林撫育規程、作業設計規定和檢查驗收辦法,穩步推進全國森林經營樣板基地建設,啟動了新一輪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正式啟動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2014—2015年累計安排退耕還林還草任務1500萬畝、荒山荒地造林任務100萬畝。積極推進國家儲備林建設,2014年劃定國家儲備林1500萬畝。2014年,全國共完成造林8324萬畝、森林撫育1.35億畝。2015年上半年,全國共完成造林5437萬畝,占全年計劃的57%;完成森林撫育0.63億畝,占全年計劃的60%。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5.8%,比2010年累計下降15.8%,“十二五”有望超額完成下降17%的目標,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了實實在在的貢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