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從國務院常務會議釋放消息看,一些地方目前正在實行的關于新能源汽車的限行、限購政策將面臨'退場’。”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會議同時提出,要完善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支持動力電池、燃料電池汽車等研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示范試點;要部署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車輛更新中新能源汽車占比要求,加大對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考核力度,對不達標地區要扣減燃油和運營補貼。
中國國內一些城市,一方面大力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另一方面卻仍對新能源汽車實行“搖號”上牌政策,客觀上對新能源汽車普及形成一定阻礙。
被排除在一些城市新能源汽車政策以外的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有望獲得與電動汽車同等待遇。“從國務院常務會議內容理解,作為新能源汽車之一的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理應享受同樣的政策。”董揚說。
汽車從業人士認為,這些措施有著深遠用意,既強調研發破除技術瓶頸,又強調考核激勵各方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積極性,意在掃清影響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障礙。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這些舉措有助于促進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車發展,淘汰超標排放汽車,同時有利于緩解能源與環境壓力、推動汽車產業結構優化和消費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董揚建議,在放開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政策基礎上,也可以考慮在已限購的城市中適當增加允許市民購買小排量、低排放汽車的數量,比如增加50萬個號,即允許多買50萬輛汽車,可使我國汽車市場增加2%。
“一來精準調節,放多少是多少,符合國家對今年經濟調控的總方針;二是沒有后遺癥,不會引起明年市場波動,多放的號僅多增車輛不到5%,對這些城市的交通擁堵,影響也不大;三是會在這些城市受到普遍歡迎。”董揚說。
對于會議提到的“淘汰營運黃標車”,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普遍表示贊成,淘汰黃標車有助于降低污染物排放。
專家建議,允許并鼓勵汽車生產企業回收老舊車輛,除有助提振車市外,還可促進生產廠家提高產品設計的可循環、可利用性。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