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建新鎮一小區內建有充電樁,未見使用。
充電難
車主叫苦不迭
9月的福州白天太陽炙烤下還是酷熱難耐。記者見到市民李先生時,他正準備駕駛他的純電動汽車外出辦事。
“車有空調,制冷效果也不錯,但基本不敢開,怕耗電太多,晚上開回不到家。”李先生說,駕駛這輛小巧的純電動汽車已有六七個月,比起此前開的燒汽油的車,費用能省一大截,但充電不便讓他時常提心吊膽。
“充電一次,理論上可跑100多公里,由于每天用車的里程數并不固定,加上路上有許多不可控的因素,盡管我不開音響、不吹空調,偶爾還是會遇到把電耗光的尷尬。除了喊拖車外,別無他法。媒體上有說哪兒哪兒又新建了多少個充電樁、充電站什么的,我都去了解過,不是僅供內部使用,就是人家私人申請安裝只給自己用的,沒有一處能提供社會化服務的充電設施。”李先生郁悶地說。
曹女士也購買了一輛純電動汽車,也遭遇“充電難”的尷尬。由于在小區安裝充電樁需要向物業和電業部門申請,而曹女士沒有自己專屬的固定停車位,無法在小區內安裝充電設備。還好她上班地點離該品牌電動汽車經銷店較近,可以在店家充電。
銷路難
商家頭疼不已
眾泰知豆電動汽車福州一銷售顧問蔡先生說:“很多顧客都向我們反映充電不方便的問題,在半路電量所剩無幾時,沒有應急的充電設備。”另一款電動汽車“云100”的銷售負責人周經理更是直言:“目前各個品牌的電動汽車賣得都很難,銷量都不理想,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充電難。”
蔡先生表示,雖然《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八條措施的通知》要求“城市新建小區和公用停車場按不低于20%的比例規劃和配置充換電設施”,但要真正落實起來,難度不小。因此,加快建設可對外開放的、提供社會化服務的計費充電樁,對電動汽車的推廣工作非常需要。
來自福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統計數據,截至8月中旬,福州市電動汽車保有量近1000輛,其中60%以上為公交車,30%為公司或集團內部用車,私家車不足100輛。而按照去年9月發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八條措施的通知》,全省2014年至2015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總量要達到1萬輛,其中福州市2014年至2015年要完成的任務數是2690輛。
沒標準
無法收費充電
記者從福州市電業局獲悉,目前福州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充電樁有99個。此外,高速服務區在建充電樁10個,分別在閩清、連江、福清、閩侯的上街和青口等5個地區的上行和下行區,預計今年年底前可建成。這些充電樁能實現自動計時、計電度、計金額充電,從沒電到充滿的充電時間一般是慢充6至8小時,快充30分鐘內可充80%電量。對此,大多數受訪的電動汽車車主都表示“布點過少,布局也不夠合理”。
這些為數不多的充電樁,目前還都不對公眾開放。例如,建在電力部門工作場所的充電樁,只為電力部門內部的工作車提供充電服務。福州市電業局一工作人員在記者采訪時說:“福州市是2014年國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福州市電業局早在2009年就已經開始建充電樁并投入試運行。但開放充電樁涉及收費問題,物價局目前尚未給我們核定收費標準,所以這些充電樁都還處于閑置狀態,一般只為本單位的幾輛電動工作車充電,不對外開放。”
建在其他公共場所的充電樁情況又怎樣呢?記者來到金山建新鎮一小區,這里有4個充電樁,立于草叢附近,未見使用狀態。物業工作人員告知“外車不能進來充電”,原因是物價管理部門尚未制定出電動汽車充電所需耗費的電能的價格及相關服務費標準。“充電要耗電,車輛進出、停放在小區也要管理成本。沒有標準,我們不能收費,就無法提供充電服務。”
福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工作人員說,電動汽車充電樁屬于公共服務產品,其收費標準應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商業性的充電樁市場目前還處在探索和試運行的階段,物價局的收費標準可能需要一段時間觀察后方能定價。
對此,省物價局相關處室的負責人表示,省物價部門根據最近剛頒布的《福建省定價目錄》,目前正和省電網公司加緊開展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用標準的前期調研和測算工作。
業內人士則表示,推廣電動汽車,方便、價低的充電服務是基礎。充電問題的理想解決方案可能需要三個層次:在高速公路、國省干道建設快速充電站,以收費為盈利模式;在市區專業停車場,根據市場需求定價,明碼標示即可;在賓館、餐飲等其他場所,則可以提供免費的充電裝置作為增值服務。
17日下午,記者從省電網公司獲悉,公司在“十三五”規劃中將構建福建省“三縱八橫”高速公路快充網絡和服務半徑5公里的城市快充服務網絡體系,同時將推廣車聯網技術,構建“互聯網+”充電設施應用支撐體系,實現一張卡全國通用的充電服務模式。“目前,電動汽車的充電設施建設市場是完全開放的,各方資金均可投資建設,相信不久后,電動汽車充電一定不再難。”公司相關人士表示。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