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意見或者滿意度不僅對整治黑臭水體有效果,如果借鑒到其他污染治理領域,同樣也會有一定效果
由住建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制訂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日前正式公布。據悉,《指南》強調了老百姓的監督作用,《指南》明確規定,60%的老百姓認為是黑臭水體就應該列入整治的名單,至少90%的老百姓滿意,才能夠認定達到整治的目標(9月13日《華西都市報》)。
黑臭水體讓很多城市變得惡心,從視覺到嗅覺都讓城市居民很不舒服,自然也影響到生命健康。為此,有些地方的網友或市民就曾經“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顯然,這種民間治理的效果很有限,整治黑臭水體最終要靠國家有關方面打出組合拳,要靠地方政府落實相關治理措施,更要依靠法治的力量。
針對黑臭水體,國務院今年頒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提出了治理目標: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而這次公布的《指南》,是落實上述治理目標的舉措之一,即指導城市管理者如何有效整治黑臭水體。
從有關文件表述來看,有兩點讓人印象深刻:一個是對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標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并約談相關責任人;另外,還把老百姓滿意不滿意納入到整治體系之中。尤其是后者,筆者認為,此舉不僅對整治黑臭水體會起到巨大推動作用,而且對其他領域的污染治理也有一定借鑒價值。
《指南》把“老百姓”納入整治體系至少有兩大作用:首先,對污染及治理有監督作用。有關部門將建立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定期發布有關信息,接受公眾舉報。這意味著今后老百姓對黑臭水體可以有效行使監督權,既可監督水體污染情況,又能監督污染治理情況。
其次,對治污有決定性作用。60%的老百姓認為是黑臭水體就應該列入整治名單,這表明某些河道是不是黑臭水體,是不是必須整治,今后由老百姓說了算。尤其是,是否達到整治目標完全看老百姓的態度,由此可見老百姓對黑臭水體治理真正起到了決定性作用,這在治污史上似乎還是頭一回。
不過,有關部門如何了解、掌握民意,《指南》好像沒有明確。這會讓人有一種擔憂:假如某些地方政府不想整治黑臭水體,會不會在民意調查方面造假?或者說,某些地方政府為了達到整治目標、避免被約談,會不會在“至少90%的老百姓滿意”的規定方面搗鬼呢?之前,某些地方曾出現過民意調查造假現象,對此必須警惕。
在筆者看來,老百姓意見或者滿意度不僅對整治黑臭水體有效果,如果借鑒到其他污染治理領域,同樣也會有一定效果。黑臭水體只是水污染的一種,而水污染之外,還有空氣污染、土壤污染等,建議今后整治所有污染都以老百姓意見為參考,把老百姓的滿意度作為最終治理目標。
有關部門之所以目前只在黑臭水體整治中讓老百姓扮演重要角色,是因為不需要任何的技術手段,老百姓就能分辨黑臭水體。事實上,對其他污染老百姓也有切身體會,也能看得見聞得著。即使有的污染需要技術手段,需要科學指標,其實老百姓在治污過程中也有很多參與空間,關鍵是,給不給老百姓參與的機會。
鑒于各種污染都與老百姓利益息息相關,因此,有必要讓老百姓在污染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無論是治理過程還是治理結果,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度都應該賦予老百姓更多的參與權、話語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