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僅僅實施半年多,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這部最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將于2016年1月起施行,相比15年前的版本,新法無論在處罰力度上,還是在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追根溯源上,都是“史上最嚴”的。
昨天,市環保局法規宣教處有關人士在解讀時認為,新法與老法最大的區別和進步在于,污染處罰力度史無前例加大,聯防聯控首次正式寫入《大氣污染防治法》,考核體系更加科學化,此外新法還增加了一些倡導綠色生活的鼓勵性條款。
處罰總額不再封頂
單項處罰金十倍增長
據介紹,新《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了大量有針對性的措施,并設定了相應的處罰責任,具體的處罰行為和種類接近90種,提高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據了解,該法取消了現行法律中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企業事業單位罰款“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封頂限額,同時增加了“按日計罰”的規定。另外還增加了其他罰款新規定: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上一年度從本企業事業單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罰款。對造成一般或者較大大氣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損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計算罰款;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氣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計罰。由此不難看出,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大。
另外,根據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對無證排污、超標排污以及逃避監管偷排這三種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空前的大,處罰金額范圍從老法的1萬元至10萬元躍升為10萬元至100萬元,也就是十倍增長。這對一些中小型企業的污染行為打擊力度將是空前的。
以我市目前正在進行的“黑煙囪”專項整治為例,在該整治行動中,根據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條款,立案的“黑煙囪”案件的處罰金額平均在5萬元左右,最高不超過10萬元,而等到明年新法實施后,最低處罰金額就是10萬元,以往處罰5萬元的案件按照新法的規定就是乘以10倍,罰款50萬元。
對秸稈焚燒的處罰金額也是十倍增長。“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而在老法中,對露天焚燒秸稈的處罰上限僅為200元。
市環保局相關人士提醒,單項處罰金額十倍增長,加上不封頂、按日計罰,這樣的處罰力度對于一些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來說,“殺傷力”是巨大的。希望廣大企業主盡早學習新法,用法律的準繩來時時刻刻規范排污行為。
首提聯防聯治
治氣要追根溯源群策群力
治水,要靠多部門齊抓共管,治氣,也要從污染源頭治理出發,追根溯源,群策群力。
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由國家建立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統籌協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協同控制目標。
而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的解讀是,新法的“聯防聯控”其實并不僅僅體現在區域間的聯防聯控,也體現在不同部門之間的協同治理,“大氣污染源來自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秸稈燃燒、餐飲油煙、城市揚塵等生產、生活的各種領域,新大氣污染防治法提及大氣污染具體的處罰行為和種類接近90種,責任部門擴展到建委、發改、交通、城管、質監甚至工商等部門。”
例如,“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鍋爐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環節執行環境保護標準或者要求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環境保護標準或者要求的,不得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這就規定了,如果企業購買并使用已列入淘汰范疇的落后設備,質監部門可進行查處,這就從大氣污染治理的硬件源頭著手,對企業念起了“緊箍咒”。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