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任東明近日表示,國家將嚴禁風電項目招標中設立要求投資者使用本地風電裝備、在當地投資建設風電裝備制造項目的條款。
目前風電裝備制造企業大多要在風電站當地建廠、受到地方保護主義影響的局面或將發生改變。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任東明今日表示,國家將嚴禁風電項目招標中設立要求投資者使用本地風電裝備、在當地投資建設風電裝備制造項目的條款。
當前部分地方政府將風電項目看成當地的重要發展機會,因此要求風電裝備企業在本地配套建設風電裝備生產基地,為當地貢獻稅收以及提供舊業。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風電裝備體量過大運輸不便的問題,但另一方面也讓部分風電裝備企業承擔額外的投資需求,形成過量的產能,降低企業運行效率。
而在前不久公布的風電裝備企業準入標準征求意見稿中,國家發改委對風電裝備行業設立了嚴格的準入標準,包括2.5兆瓦風機為入門門檻、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建設新的風電整機制造廠、積極推進風電裝備產業大型化、國際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裝備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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