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迎來了突破式的發展,然而許多生產商在追求產量的同時沒有兼顧品質的好壞,導致我國發生多起新能源車起火事件,安全隱患問題日益凸顯。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7月,廈門、深圳兩地已發生三起新能源客車起火事件并造成人員傷亡,引起了全社會極大的關注。根據媒體報道,今年1月30日,深圳一輛公交車行駛到“羅湖公安分局”公交站后亦因電池短路起火自燃;4月26日晚間,深圳市深圳灣口岸一輛電動大巴,在停駛充電一個半小時后出現燃燒事故,經查,事故原因為電池短路;7月22日,廈門湖里區東渡南通道公交場站內公交車起火,大火共造成11輛公交車燒毀,其中有6輛為插電式混合動力和普通混合動力車型,1名場站值班人員在送醫救治途中死亡。
而在此前幾年,純電動車起火事件也頻頻見諸報端。雖然目前涉事車型起火尚屬個案,但對于大部分消費者來說,任何程度的安全隱患都將形成其購買新能源車的阻力。為吸取教訓,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經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決定,在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8月6日,工信部發布《關于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將對新能源汽車及其配套設施進行排查。對此,國家863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重大項目監理咨詢專家組組長王秉剛表示:“《通知》對于新能源汽車發展非常重要和必要,是既有法規的有效補充,且將具有很強的權威性與約束性。”由此看來,政府對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問題加強重視,將會督促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自身研發和生產管理上更加嚴格把控。
雖然在短期內,《通知》可能會讓企業面臨一些執行端的問題,但任何政策落地都并非一蹴而就,只需假以時日,讓全行業形成習慣即可。業內人士認為,新能源車生產制造過程以及產品本身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徹底消除,仍需長期安全生產方面的嚴格把控以及新能源汽車產品電池、電機、電控等核心技術進一步提高和完善。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解決的問題,而是需要長期經驗積累、反思和摸索的過程。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