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實施。根據《規定》,新建住宅小區、交通樞紐等相關停車場應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
政策紅利的落地,讓公眾再度聚焦新能源汽車充電難這一“老生常談”的問題。
隨著購車補貼政策的退坡,為根治頑疾,日前多地紛紛出臺有關充電設施建設的規定。
7月14日,來自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累計生產7.85萬輛,同比增長3倍。
市場預計,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提升,上述舉措在接力單一財政補貼的同時,有利于實現多元支撐和長遠發展。
為充電設施爭得“一席之地”
上海并非個例。6月29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州市推進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指出,新建住宅小區、社會停車場以及新建商務、商場、酒店等商業服務設施,按不低于規劃停車位數18%的比例建設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 此外,記者從北京市規劃委獲悉,《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規程》目前已在編制當中,將對未來新建建筑預留充電樁接口、電動車停車位等進行規范,預計年底前正式發布。
“此次北上廣的集體發力,就像一股旋風,前期‘席卷’其他新能源汽車推廣城市,進而惠及全國。”卓創資訊分析師邊彬彬給記者打了個比方,“關注的角度從單純的汽車轉向幕后的充電設施,也折射出廣闊的市場前景。”連鎖反應已然顯現。7月3日,成都市政府網站公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經濟穩中求進的若干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分實施細則指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經營性集中式充電站,并給予建設投資(不含土地費用)30%、最高500萬元補貼;鼓勵個人在自有車位自建充電樁,每個補貼6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3月31日,南昌市發改委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配套充電設施補助申請公告》,稱南昌將對新能源汽車配套充電設施進行相應補貼,對于新建充電設施按充電設備購置總價給予20%補助。這也是國內首個地方城市出臺 對充電設施的補貼細則。
“有關充電基礎設施的中央補貼款已啟動撥付,首批預撥資金將達20億元。”7月15日,財政部經濟建設司相關人士稱。
多重政策加碼之下,充電設施建設將駛入快軌。可以預見的是,具體建設過程中,產權、物業以及與電力部門的協調等工作,將成為“最后一公里”是否暢通的關鍵。
設施標準待完善PPP模式可期
“目前,充電國標的修訂工作已基本完成,開始征求意見,有望8月正式發布。”近日,在國家信息中心主辦的全國汽車信息發布會上,北京市科委雙新處處長許心超透露。
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盡管目前各地正全力建設充電設施,但接口方面“車、車不一致,車、樁不一致”的問題日益凸顯。“各個企業建設的充電樁并不具備兼容性,安全性和利用率也大打折扣,新充電國標的出臺將著重解決這一問題。”許心超說。
記者查詢得知,國家層面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指南》預計7月出臺,與之相配套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指導意見》也將同時發布。“主要是解決消費者如何安裝充電樁的問題,包括怎么建、建設流程、范圍等,使得基礎設施建設有章可循。”業內人士坦言。
2014年11月,科技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出《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著重指出,鼓勵創新投入方式,采取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建設運營充電設施。
2014年12月,財政部出臺《關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30個PPP示范項目中,天津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設施網絡赫然在列。計劃到2016年,天津將建設公交充電站40個,公共充電樁2000個,總投資約5.16億元。
“充電設施建設還仍處于摸索階段,引入PPP頗具新意。加之各地新政中,針對社會資本動輒百萬的補貼政策,激活社會資本的同時化解政府融資風險,進一步形成合力。”邊彬彬分析稱。“市場還需經歷一段培育期,電價補貼、稅收等配套亟待跟進。”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