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福建省政府網公開發布《關于推進節能量交易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將在省內全面啟動節能量交易。《意見》明確,初期擬選擇鋼鐵、電力等能耗較大且產品結構相對簡單的行業企業試行開展節能量交易,并根據實施情況在更多行業、企業逐步鋪開。
《意見》中明確了福建省內開展節能量交易的基本原則、交易機制、交易程序、管理監督等內容。要求開展節能量交易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開透明,全程監管;由點及面,循序漸進”的原則進行。
《意見》重點提出,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實行獎優罰劣,有序流動。初期擬選擇水泥、印染、造紙、鋼鐵、電力等能耗較大且產品結構相對簡單的行業企業試行開展節能量交易,并根據實施情況在更多行業、企業逐步鋪開。
此外,《意見》還明確,福建省節能量交易活動統一委托海峽股權交易中心進行并實施交易管理。試點期間節能量交易價格參照省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標準執行,在取得試點經驗后逐步過渡到市場競價交易。省級財政設立節能量交易專項儲備金,用于年度的收支平衡。
據悉,參照福建省節能條例規定,節能量交易主體在年耗能量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中選擇。省節能主管部門根據交易主體的能源消耗量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節能量交易的實施范圍,每年發布納入年度節能量交易的行業和交易主體名單。節能量交易程序主要包含節能量指標的生成和下達、節能量的核查、登記、交易等4個環節。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