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到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比例要求的省區,扣減漲價補助數額的20%
“此次政策調整的總體思路,是在對城市公交行業補助總體水平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完善城市公交車油價補助政策,進一步理順補助對象和環節,加快新能源公交車替代燃油公交車步伐。”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通知,現行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是:
現行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中的費改稅補助作為基數保留,不作調整。2015—2019年,費改稅補助數額以2013年實際執行數作為基數予以保留,暫不做調整。
2015—2019年,現行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中的漲價補助,以2013年實際執行數作為基數逐步遞減。其中,2015年減少15%,2016年減少30%,2017年減少40%,2018年減少50%,2019年減少60%,2020年以后根據城市公交車用能結構情況另行確定。
2015—2019年,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中的漲價補助數額,與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數量掛鉤。其中,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和重點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海南,2015—2019年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應分別達到40%、50%、60%、70%和80%。中部省和福建省2015—2019年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應分別達到25%、35%、45%、55%和65%,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其他省份2015—2019年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應分別達到10%、15%、20%、25%和30%。達到上述推廣比例要求的,漲價補助按照政策調整后的標準全額撥付。未能達到上述推廣比例要求的,扣減當年應撥漲價補助數額的20%。
“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自2006年實施以來,促進了城市公交行業的穩定發展,但油價補助政策的長期執行,實際鼓勵了購買和使用燃油公交車,反而阻礙新能源公交車的推廣應用。”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這不利于優化公交行業能源消費結構,也與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目標不一致。
“這次政策調整的核心,就是建立鼓勵新能源公交車應用,限制燃油公交車增長的新機制。”白景明表示,公交車油價補助不僅要逐年降低,而且與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數量掛鉤,這將還原燃油公交車的真實使用成本,遏制燃油公交車數量增加勢頭。
增加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一輛車每年補助最高8萬元
“為加快新能源公交車替換燃油公交車步伐,對于完成新能源公交車推廣目標的地區,中央將給予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新能源公交車的推廣數量是關鍵,既與油價補助的漲價補助掛鉤,也關系到新能源公交運營補助,可以說是雙重的激勵。
通知明確,2015—2019年期間,中央財政對達到新能源公交車推廣目標的省份,對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年運營里程不低于3萬公里(含3萬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車以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按照其實際推廣數量給予運營補助。
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標準,純電動公交車一輛車每年補助4萬元至8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補助2萬元至4萬元;燃料電池公交車補助6萬元。補助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全額用于補助實際用油者和新能源公交車的運營,不得挪作他用。
這位負責人表示,政策調整統籌考慮各類城市公交車購置和運營成本,優化財政補助支出結構,加大對新能源公交車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車的比較優勢,推動形成有利于城市公交行業節能減排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
新能源公交車推廣加快,將提升相關設施服務水平
白景明說,城市公交車輛數目龐大,財政加大支持力度不僅起到示范作用,而且新能源公交車數量的快速增加,也將有助于加快汽車充電設施的建設。
白景明認為,需求和供給只有相互促進,才能良性發展。在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上,政策不僅要支持增加用戶數量,還要支持相關服務設施的建設。基本的設施和服務建起來了,客戶用著方便,才會有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而新能源汽車市場擴大了,相關設施和服務才能有規模效益。
專家建議,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還要充分考慮公共財政保障能力、公眾承受能力和企業運營成本,加快建立城市公交成本票價制度,消化補助政策調整給企業增加的運營成本,維護城市公交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