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是指使用除汽油、柴油之外其他類能源作為動力來源的汽車,主要包括電動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甲醇汽車、燃氣汽車。
補貼范圍為山西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內,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實現終端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補助資金主要采用補助支持方式,專項用于降低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成本。消費者直接按銷售發票載明的銷售價格扣減營銷補助資金后支付購車款。
補助標準
2015年:電動客車5萬元/輛,電動轎車2萬元/輛,電動專用車1萬元/輛;甲醇客車1萬元/輛,甲醇重卡1萬元/輛,甲醇轎車0.5萬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0.2萬元/輛;燃氣重卡1萬元/輛,燃氣輕(微)卡0.2萬元/輛。
2016—2017年:補助標準減半。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