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的凈計量電價制度上限值的定義。用紅色表示的州利用峰值需求計算上限值。
(圖: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
有些電力公司欲通過降低剩余電力的購買價格來減緩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導入。與這些電力公司的動向不同,部分地區最早可能會從2016年開始調整凈計量電價制度。這與限制分布式系統導入的“總裝機容量上限”有關。
凈計量電價裝機容量上限(圖:SDG&E)
設置CAP
在州和電力公司的服務管轄內,相關法律和制度規定了凈計量電價的總裝機容量上限,這一上限被稱作“CAP”。如果達到了應用凈計量電價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總裝機容量上限,電力公司基本上可以拒絕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設置。
凈計量電價制度是由州的法律和州的公益事業委員會規定的。在各州售電的電力公司必須遵守該制度。由于是州主導的,因此各州的可并網系統規模、剩余電力的處理方法及剩余電力的收購價格等大不相同。當然,裝機容量的上限值和上限的確定方法也各不相同。有些州設定的上限值與州的可再生能源導入目標相同。
最常用的上限值設定標準是州或各電力公司的最大電力需求。利用被稱為“參考年份”的、特定一年的最大電力需求來計算上限值。全美50個州中的43個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都在實施凈計量電價制度,其中22個州將最大電力需求用作上限標準。例如,猶他州將2007年的最大電力需求的20%定為分布式光伏系統總裝機容量的上限,伊利諾伊州和密蘇里州將上年最大電力需求的5%定為上限。
加利福尼亞州采用獨立標準
另外,美國光伏發電系統設置量最高的加利福尼亞州是將“各電力消費領域的最大電力總需求值”作為上限標準,而不是整體的最大電力需求。計算上限時綜合了住宅、商業和工業這三個領域的最大電力需求。住宅領域的電力需求峰值多出現在傍晚,商業領域的峰值多出現在下午,而工業領域的峰值多出現在深夜。這三個峰值的合計值要比普通的最大電力需求大。
加利福尼亞州目前的凈計量電價上限是各電力消費領域的峰值總和的5%。換算成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的話,約為5.3GW。
加利福尼亞州1998年制定了凈計量電價制度。當時將1996年度各電力消費領域的峰值總和的0.1%作為上限,2002年的上限值設定為0.5%,2003年提高到2.5%,2010年提高到了現在的5%。
上限變成5%時,法律規定該州的電力公司必須做到:達到5%之前,或者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必須為電力消費者提供凈計量電價制度。
轉為以批發價收購
達到上限值時,電力公司便沒有義務繼續維持凈計量電價制度。這威脅到了將來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普及。電力公司表現出了廢除目前的以零售價格收購剩余電力的凈計量電價制度,轉向以批發價格全量固定收購制度的意向。
將上限值提高到5%時預計達到上限的時間為2017年前后。不過,達到上限的時間極有可能提前?,F在,加利福尼亞州的三家電力公司每個月會公開凈計量電價制度相關的信息。其中包括累計裝機容量、正在申請的容量以及上限的達成率。
三家電力公司中,預計為南加利福尼亞和圣地亞哥地區提供服務的美國SDG&E公司將最早達到上限。在SDG&E的管轄內,在2015年3月31日已達到3.24%。
圣地亞哥市住宅用光伏發電系統設置量居首的美國SullivanSolarPower公司董事DavidSavarese認為,“估計到不了2017年,在2016年中期之前就將達到上限”。另外,預計目前的凈計量電價制度的應用在2015年至2016年初將產生臨時需求。
原因是,在達到5%的上限以前參加凈計量電價制度的電力消費者不適用新制度。準確地說,從參加凈計量電價制度算起,20年內都能夠以與電力收購價格相同的價格向電力公司出售剩余電力。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