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新能源機動車納入政府采購名錄
《意見稿》指出,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的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監測機構具體負責全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管理。鼓勵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先進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鼓勵發展小排量、低能耗和新能源車與清潔能源車。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新能源機動車發展推廣規劃,將新能源機動車納入政府采購名錄,采取措施促進新能源機動車配套設施建設。
《意見稿》明確,本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總量。市、區、縣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優化道路建設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狀況,減少機動車怠速和低速行駛造成的污染。應當加強行人、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改善城市道路的自行車行駛和行人步行條件。提倡公民選擇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等出行方式,降低非公交類機動車使用強度,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
可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對機動車限行
《意見稿》指出,本市實行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制度,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禁止偽造、變造、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過期的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禁止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不同類別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程度,對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區域、通行時間的交通管制措施,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劃定禁止使用的區域。
《意見稿》明確,本市推廣使用優質車用燃料和其他清潔能源。在本市銷售、使用的車用燃料應當符合本市執行的國家標準。銷售車用燃料的單位,應當明示燃料質量標準。禁止銷售、使用不符合標準車用燃料、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潤滑油添加劑及其他添加劑。
新建的加油站、儲油庫和新登記的油罐車應當配套安裝油氣回收系統。已建加油站、儲油庫和在用油罐車應當在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安裝油氣回收綜合治理設施、設備。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權自主選擇檢驗機構
《意見稿》指出,在用機動車應當進行環保定期檢驗。在用機動車經環保定期檢驗合格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環保標志。領取環保標志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排氣污染的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在用機動車未經環保定期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同時,機動車的環保定期檢驗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在規定的檢驗期限內進行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并到原檢驗機構復檢。
此外,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權自主選擇檢驗機構和維修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定。機動車經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
即日起至5月13日,你可登錄市政府法制辦網站查看《意見稿》全文。如果您有好的意見或建議,可發傳真至86788348或發郵件至xafzbfgc@163.com,還可寫信至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法規處(郵政編碼:710007)。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