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財政、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曾在2014年11月份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表示中央財政擬安排資金對新能源汽車推廣城市或城市群給予充電設施建設獎勵。
有行業人士表示,上述政策主要與各城市新能源汽車年度推廣考核結果掛鉤,并且在中央政府下發資金后,由地方政府負責資金分配,但目前尚未有對充電設施建設的國家級直接補貼。
根據大智慧通訊社統計,目前在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的在39個城市(群)88個城市中,北京、上海、廣州、重慶等十多個城市出臺了地方性的充電設施建設補貼,補貼比例大多在15%至30%之間。其中,上海、廣州等城市對于充電樁建設的最高補貼比例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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