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咸寧市供電公司獲悉,根據湖北省物價局下發文件,從4月起,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將實行按年結算。
從4月1日抄見電量起,階梯電價的執行周期將由月調整為年,用電量分檔,全年打通使用。第一檔電量為0至2160千瓦時,第二檔電量為2160至4800千瓦時,第三檔電量為4801千瓦時及以上的用電量,分檔電量不跨年使用。
階梯電價按年結算后,當前按月抄表并結算電費的方式保持不變。當市民的累計電量達到年度階梯電量分檔基數臨界點后,開始執行階梯電價。
據悉,調整目的在于引導節約用電,促進節能減排。市供電公司提醒,當全年用電量超過4800千瓦時后,電價將會明顯提高,因此市民要合理安排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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