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新的《環境保護法》(以下簡稱《環保法》),并將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還有90多天,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環保法》就要付諸實施。
新《環保法》到底新在哪里?集團公司上下游及保障業務點多、線長、面廣,新法實施后對中國石油有多大影響?作為石油人,您讀懂新法了嗎?準備好了嗎?就有關問題,日前,記者走訪了有關專家。
設定“生態保護紅線”
保護優先,“生態保護紅線”劃入立法。
“國家的立法理念實現新升華,體現了‘保護優先’的理念。新《環保法》從戰略的高度對環保進行布局,設定了‘生態保護紅線’。”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副總經理周愛國說。
新修訂的《環保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國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紅線范圍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各種類型的自然生態系統區域,珍稀、瀕危的野生動植物自然分布區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區域,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區、冰川、火山、溫泉等自然遺跡,以及人文遺跡、古樹名木等。
紅線就是底線,就是不能碰的高壓線。比如青海等一些省份的生態保護區就不允許進行開發。因為青海的三江源地區作為青藏高原的核心區域,是長江、黃河、瀾滄江的發源地,地處三江源核心區的果洛、玉樹兩州不再考核GDP,取而代之的是對其生態保護建設及社會事業發展方面的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新《環保法》還把對環境的改善和治理納入各級政府的考核指標,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大或者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的完成情況,對發生重大環境事件的,還應當專項報告。“保護優先”的理念就這樣更加深入地植入執政者的意識深處。
按日計罰“上不封頂”
提高企業違法成本,按日計罰,上不封頂。
這部嚴格的專門法,其“嚴”字還體現在對環保違法行為的處罰上。新《環保法》針對目前環保領域“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新《環保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過去對一些重大的環保違法事件,通常最多就處罰100萬元,以后甚至一天就可以處罰100萬元,上不封頂!”周愛國說,“這個力度很大,可能會直接導致違法企業倒閉。”2010年,墨西哥灣發生的“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爆炸漏油事件,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地區法院裁定的巨額罰款,就是按實際污染損害和環境影響計罰的,我國新《環保法》也是這樣的法律。
就在9月初,經過江蘇泰州市中院10多個小時的庭審,江蘇常隆農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被判賠償環境修復費1.6億余元。14人因犯環境污染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5年不等,并處罰金16萬至41萬元。“環保執法力度從來沒這么大過。”有關人士表示,“以前老百姓都認為破壞環境不會被判刑,但這次無論是刑事部分還是民事賠償,都是史無前例的。”
但是,這并不是針對所有的企業,北京大學法學教授汪勁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特別指出,按日計罰針對的實際上是被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企業,所以這是一個保障性措施。
法律責任超級嚴厲
加大對違法企業處罰力度。行政拘留、引咎辭職等強制處罰手段也將納入環保法。
新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24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新法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有很多是非常嚴厲的,比如拘留。行政拘留有四種情況,沒有環境保護評價就要拘留;投排污染物要拘留;偽造、造假也要拘留;瞞報、謊報數據也要被拘留。
“在企業層面,以前對環保違法處罰主要采用罰款的手段,現在可以是行政拘留,而且規定對一些排污的違法行為可以對責任者判刑,這對企業來說十分具有威懾力。”周愛國評價道。
信息公開公眾參與
新《環保法》總則第六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公民應當增強環保意識,采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的義務”。第五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五十七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
新《環保法》體現了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的原則,允許民間組織代表受害者群體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直接起訴環保違法行為。對于環保違法行為,眾多的民間組織都可以代替受害者起訴,這就把企業完全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這要引起中國石油這樣的國有骨干企業的足夠重視。因為一旦發生訴訟事件,被起訴的不僅僅是一個作業區、一個油田、一個煉化企業,而是整個中國石油,這事關中國石油的企業形象,所以環保守法責任重大。”周愛國說。
新法的出臺也促使國家有關單位和部門快速行動起來,健全機構、完善職能,來適應這一變化。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副庭長的人選,最高法院環保法庭也揭開它神秘的面紗。公開資料顯示,到2014年5月初,全國已有16個省、直轄市設立了130多個環境保護法庭、審判庭、合議庭或者巡回法庭。
多措并舉主動適應
那么,新《環保法》來了,中國石油應該如何積極主動去適應呢?
周愛國認為,首先是要加大宣傳力度,讓百萬石油人認真學習,懂法才能守法。要對照新《環保法》的要求,認真識別我們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環境風險,把“紅線”意識落實到具體行動中。其次是履行好社會責任,我們的作業、項目建設必須嚴格遵守新《環保法》,必須對周邊的群眾和社會負責。同時,積極發展清潔友好產品,為社會環境質量改善作貢獻。要加強信息公開,使我們的工作得到政府、公眾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第三是要發展高水平的石油環保技術,石油、石化是公認的高風險、高污染行業,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難度大、投入高。
現在,中國石油的環保總體技術走在國內企業的前面,但是隨著國家對環保的要求越來越高,中國石油必須要形成自己的核心技術,降低環境成本,提高競爭力。
新《環保法》來了,是挑戰也是機遇。讓我們與它同行,做守法企業公民,與全社會一道共建綠色和諧家園。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