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新疆代表團決定,以全團名義向大會鄭重提交四項重點建議:全面試點改革新疆資源稅、支持新疆20余條災害性河流防洪治理、加快推進實施“疆電外送”及境外送電工程、加快實施吐魯番艾丁湖生態保護治理。
新疆是我國石油、天然氣、煤炭資源儲量最豐富的省區,隨著新疆礦產資源開發力度不斷加大,對資源地環境和生態的破環不可避免。而新疆的生態環境極其脆弱,礦產資源又多分布在沙漠、戈壁和綠洲邊緣地帶,資源開發極易引發部分地區的荒漠化,資源地需要投入大量財力物力進行生態治理和恢復。目前,資源開采企業每年因用地、草場破壞和水資源消耗等給予資源地的補償并不多,與資源地投入的治理資金不對稱。也就是說,新疆作為資源地,在資源開采上得到的補償和造成的損失是不對等的。
因此,新疆代表團建議:對目前新疆的資源稅進行全面的改革試點。將煤炭、鐵礦石及其他金屬、非金屬礦產品的資源稅征收辦法由現在的從量定額計征改為從價定率計征。建議盡快提高其他礦產品資源稅稅額征收標準,對現行資源稅等級標準適當上調。
新疆全境共有大小河流570余條,每年有30至40個縣市受到洪水威脅,較大范圍的洪災5至8年左右發生一次。上世紀90年代以來,新疆洪水災害范圍、頻次和災害程度還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嚴重制約經濟發展和人民脫貧致富。2009年起,國家水利部、財政部下撥資金用于治理流域范圍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新疆葉爾羌河、和田河等10條大河被列入國家重點內陸河防洪工程治理范圍,但目前仍有一批流域面積大于3000平方公里的重點災害性河流防洪治理缺乏資金支持,基本處于空白。如流域面積11367平方公里的博爾塔拉河、流域面積24692平方公里的車爾臣河、流域面積20390平方公里的提孜那甫河等20余條河流。這些河流的防洪規劃均已完成了編制、審批工作,但由于地方財力不足和缺乏資金支持渠道,絕大多數仍無法實施,而已建成的河道防洪工程多為簡陋的臨時性工程,抗災能力不強,防洪負擔仍是影響沿線群眾增收致富的重要因素。
新疆代表團因此建議:國家加大對新疆防洪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盡早把這20余條災害性河流列入國家基本建設項目。
在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中,新疆要加快包括疆電外送的“三基地、一通道”建設,使新疆能源電力參與全國優化配置,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新疆在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中的主力軍和排頭兵作用。加快“疆電外送”及境外送電工程的實施,有利于在全國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形成以電網輸電、鐵路輸煤為支撐的能源運輸方式,對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緩解東中部地區資源環境壓力,加強與周邊國家聯系合作將起到積極作用;同時有利于讓資源開發惠及更多當地群眾,促進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目前,在國家發改委等部委支持下,新疆準東至華東±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已獲“路條”,配套電源項目也獲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核準。但由于工程量巨大,正常建設周期長達3至4年,需加快進度。
為此,新疆代表團建議:國家能源局加快準東至華東±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批復核準工作,并將“疆電外送”第三條、第四條特高壓直流輸電通道建設列入國家“十三五”電力規劃,并盡快同意開展前期工作,同時盡快開展新疆-巴基斯坦特高壓輸電通道工程前期論證工作,推進我國與周邊國家能源互聯互通,加快能源互利合作。
新疆吐魯番地區是絲綢之路古文明的重要發源地,也是“一帶一路”戰略實施的重要節點,而吐魯番境內的艾丁湖雖然流域面積不大,但卻是中國古代三大創造性工程之一的坎兒井水源地。目前,因受源頭補水河流用水量大、流域地下水開采量逐年增大的影響,艾丁湖湖區面積縮小、幾近干涸,土壤鹽堿化沙化程度加劇,周邊生物多樣性嚴重退化,區域周邊冰川退縮加速。
新疆代表團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將艾丁湖生態保護治理工程納入到國家“十三五”生態治理規劃,建立國家級濕地保護區,并盡快立項組織實施;給予“退地減水”政策和資金支持,大力發展高效節水農業,在保護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大幅度減少現有灌溉面積,降低農業用水比例,減少地下水開采量,逐步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增加艾丁湖生態區補給水源;大力支持修建山區控制性水利工程,增強對水資源的調控能力,減少平原戈壁區無效蒸發,提高水的利用效益和效率,使極為有限的水資源步入良性循環軌道;實施跨區域調水工程,從根本上改善區域用水矛盾,并將當地水資源置換用于艾丁湖生態維護。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