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電力體制改革。《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即將出臺。
電力體制改革重點解決以下問題:一是要還原電力商品屬性,形成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以價格信號引導資源有效開發和合理利用。二是要構建電力市場體系,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三是要支持清潔能源發展,促進能源結構優化。四是要逐步打破壟斷,有序放開競爭性業務,調動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資本積極性,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五是要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強電力統籌規劃。
具體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市場化交易體系,區分競爭性和壟斷性環節,在發電側和售電側形成有效競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二是理順電價形成機制,逐步放開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三是推進發用電計劃改革,完善政府公益性調節性服務,提升需求側管理水平。四是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積極發展分布式能源。五是優化電源和電網布局,加強電網統籌規劃,完善電力監管措施和手段,改進監管方法。
電力體制改革關系經濟發展、群眾生活和社會穩定,社會影響大,必須有序穩妥推進,確保改革成效。一是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改革的重大意義。二是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明確分工,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抓好落實。三是相關市場主體要積極參與,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落實,同時履行好社會責任,保障電力安全和可靠供應。四是要做好宣傳,凝聚共識,讓社會各界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五是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改革措施落到實處,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統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方向,只有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才能真正提高電力生產和使用效率,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提高電力服務質量和水平。電力市場化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市場化交易體系和價格形成機制,形成統一開放、主體規范、交易公平、價格合理、監管有效的現代電力市場。
推動電力市場建設應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積極培育多元市場主體,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發電、配售電等電力業務,為電力市場化交易創造條件。二是加快電力市場交易平臺和體系建設,推動形成能產生價格信號的交易機制,實現節能環保經濟調度,使價格信號有效地引導電力投資、生產及消費。三是強化市場監管,確保市場公平開放、有序競爭。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