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土資源部等五部門日前聯合印發《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2015~2020年)》。《規劃》提出,鼓勵國內外各類資本進入再生資源回收、分揀和加工環節,健全外國投資者并購安全審查管理。
《規劃》提出,到2020年,在全國建成一批網點布局合理、管理規范、回收方式多元、重點品種回收率較高的回收體系示范城市,大中城市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平均回收率達到75%以上,實現85%以上回收人員納入規范化管理、85%以上社區及鄉村實現回收功能的覆蓋、85%以上的再生資源進行規范化的交易和集中處理。培育100家左右再生資源回收骨干企業,再生資源回收總量達到2.2億噸左右。行業規模化經營水平大幅提升,規范化運行機制基本形成。鼓勵龍頭企業以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等現代組織方式整合中小企業和個體經營戶。
針對四類再生資源的特點,《規劃》提出,建立以三級網絡為基礎的生活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廠商直掛的產業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與回收企業對接的公共機構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以逆向物流為特點的服務消費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規劃》要求多樣設置回收網點,城市每1000戶~1500戶居民設置一個回收點,鄉鎮每1500戶~2000戶居民設置一個回收點。提高分揀加工水平,在有條件的地區,按照土地集約、生態環保的原則,試點建設一批回收分揀集聚區,推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從松散粗放型向集約型、規模型、產業型、效益型方向轉化。研究建立銷售商、消費者對于廢棄產品回收處理的責任分擔機制。
《規劃》強調,充分考慮全國各區域再生資源主要品種產生量及增長趨勢、再生產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規模、人口密集度、經濟發展水平等綜合因素,到2020年,建設區域性回收分揀基地200個、專業分揀中心2000個,與遍布全國城鄉、網絡縱橫的回收站點有效銜接,形成完善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與以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為主的城市礦產基地形成有效對接。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