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上訴機構日前表示,大陸生產的太陽能板和其他遭美國課征懲罰性關稅的產品未受惠官方補助,也沒有偏袒特定制造商,因此維持中國大陸申訴美國進口限制裁決不變,并強調美方自身的裁決違反全球貿易法規。
在這次裁決宣布的10天前,WTO的上訴機構也裁定,美國對印度生產鋼鐵征收高額關稅,也違反WTO規定,并要求美方遵循相關法規。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孫繼文就此發表談話表示,上訴機構駁回了美方上訴請求,維持了專家組關于美在公共機構認定、土地補貼專向性認定、基于出口限制措施啟動反補貼調查等方面的做法違反世貿規則的裁定,進一步認定美在對華發起的反補貼調查中使用外部基準的標準不符合世貿規則。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孫繼文表示,針對中方有關原材料補貼專向性和使用可獲得不利事實的訴請,上訴機構推翻了專家組的裁決。但由于專家組對此未做充分分析,上訴機構不能完成對美國相關做法是否違反世貿規則的法律分析,中方表示遺憾。
孫繼文指出,本案涉及我重大貿易利益,是中國利用世貿組織規則、反擊美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次重要勝利。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明確裁決,美國在涉案措施中的做法是違反世貿規則的。中方希望美方正視自身在貿易救濟領域長期、系統性違反世貿規則的立法與實踐,督促美方誠信履行世貿組織裁決,及時、全面糾正違反世貿規則的錯誤做法,維護世貿規則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為國際貿易創造良好環境。
美國商務部日前表示,認定從中國大陸進口的太陽能面板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點擊查看PV-Tech相關報道),從臺灣進口的此類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將對相關產品征收高額的進口關稅。美方表示,中國大陸廠商的傾銷幅度為26.71%~165.04%,補貼幅度為27.64%~49.79%。臺灣廠商的傾銷幅度為11.45%~27.55%。而美國海關按最終確定的傾銷幅度,對上述產品的生產商和出口商征收相應保證金。
中美雙方就太陽能產品的貿易糾紛由來已久,在2011年時,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啟動雙反調查。根據美國商務部的統計,2013年美國從大陸和臺灣進口的太陽能產品金額分別為15億美元和6.5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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