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30多個小時的“加時賽”,當地時間14日凌晨2時(北京時間15時)左右,《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0次締約方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10次締約方大會終于在秘魯首都利馬宣告閉幕。
大會通過的最終決議力度與各方預期尚有差距,但就2015年巴黎大會協議草案的要素基本達成了一致。
這次大會原定12日下午閉幕,但由于部分發展中國家和談判集團提出,大會主席團沒有與它們事先溝通最終決議草案,草案也沒有充分體現發展中國家的訴求,大會不得不宣布重新起草文本,并追加磋商、推遲閉幕。
盡管利馬大會通過的決議并未解決最棘手的問題,發展中國家的一些訴求也沒有得到體現,但最終還是包括了各國普遍關心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目標、德班增強行動平臺等相關內容。這為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產生一份2020年后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新協議文本提供了基礎。
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在大會總結發言中表示,感謝各國展現出的最大靈活性使利馬大會取得成功,從而為巴黎大會奠定了良好基礎。明年,各國需要展現出更多的靈活性、信心和雄心,確保巴黎大會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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