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國家能源局、德國聯邦經濟與發展部、BTC技術咨詢公司等在京發布了《中國智能電網發展監管路徑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基于對中國和德國及其他國家電力部門監管和智能電網發展和實踐的詳細評述,提出了七項具體建議,作為中國制定政策及法規的借鑒和參考。
報告指出,目前中國智能電網發展中還存在著一些不足,包括:2015年后電力系統發展的目標還未公布,智能電網發展的全面愿景還未形成;中國能源監管機構中利益相關方的多樣性和頻繁重組造成了多部門間的協調困難及職能重疊;新的市場參與者進入電力行業比較困難;不斷增長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需要接入電網,對可再生能源并網的激勵仍然不夠;基于實際成本核算的輸電和配電價格還不存在;電網擴建計劃是自上而下組織且透明度較差;較高的工業負載和不斷增長的間歇性商用、民用電力需求導致地區性負荷變動性增強;沒有一致公認的智能電網技術和管理愿景,潛在投資者有很大不確定性等。
報告為促進中國智能電網發展提出了七個方面的建議。首先,政府需要建立一個獨立且具有執行力的監管機構來監管電網和市場,保證新的市場參與者公平地使用電網設施。同時,政府應為電力系統基礎設施和信息的使用權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這樣不僅可以打破壟斷、還會促進市場活力。政府不應忽視對投資激勵措施的合理監管,特別是對電網升級和擴建項目進行統一協調和規劃。政府應大力推進新能源發電的并網以及發電和用電平衡,建立標準化的智能電網發展體系。
報告還規劃了中國智能電網發展的監管路徑。目前,中國“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中制訂了能源政策目標,目標大體上可分成三類:供電安全性、經濟性和可持續性。根據能源政策目標的不同優先級,可以發展出三種智能電網發展愿景(或路線圖)。總體來說,兩種建議優先級最高,應進行獨立實施,這兩種建議為:“應明確一個長期規劃,并建立一個獨立且強有力的監管機構,并在電網擴建和升級過程中協調電網規劃”。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