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穗熱電債”將從本月18日起正式發行,這意味著項目收益債正式破冰。這是拉開地方融資平臺整頓大幕后,地方融資首嘗的全新途徑。
據了解,這一債券發行規模為8億元,期限為10年,募集資金全部用于廣州市第四資源熱力電廠的電廠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項目建設規模為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73萬噸,預計在2016年建成投產。
募集說明書顯示,該項目總投資13.50億元,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稅后)為8.1%,投資回收期(稅后)為12.79年。
與一般的城投債不同的是,項目收益債的本息兌付均來自于項目收益本身,而地方財政不再為其提供“隱性背書”。而項目實施主體廣州環保投資集團與廣日集團則采取本息差額補足制度為債券增信。
截至2013年,廣州環保投資集團是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主體,總資產29.77億元,凈資產10.07億元,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分別為2.54億元和727.8萬元。而廣日集團則是立足裝備制造業的國有獨資企業,截至2013年年末資產總計84.99億元。
從9月底開始,監管層連續下發多個文件全面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其中國務院43號文明確規定:“地方政府舉債采取政府債券方式”。也就是說,其他任何直接債務(或有債務除外)的舉債方式,都是不被允許的。
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融資平臺剝離政府融資職能的改革大幕已開啟。而通過項目收益債這種創新融資渠道舉債,將使得地方的基建項目融資更加透明,提高其市場化程度。此外,這種針對特定項目的融資方式更是可以減低期限錯配帶來的風險。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