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近日就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下發實施意見提出,2015年年底前淘汰30萬噸以下小煤礦,全省地方煤礦企業由目前的84家重組整合到60家以內,大型煤礦企業煤炭產量達到全省總產量的75%以上。
意見提出,山東省將實施煤炭產能規模等量控制,按等量置換原則核準煤炭新增產能項目。嚴格新建煤礦準入標準,一律停止核準新建生產能力低于45萬噸/年的煤礦和生產能力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新建、改擴建煤礦不采用機械化開采的一律不得核準。此外,山東省還將確保2015年年底前淘汰30萬噸以下小煤礦。
在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方面,山東省提出,要加大煤炭清費立稅工作力度。對省政府批準的涉煤收費項目進行清理,不合理的予以取消;未經國家及省政府批準的涉煤收費項目一律取締;建立涉煤收費項目清單管理制度,依法規范煤炭企業稅費。在各級、各部門清理違規征收各項收費的基礎上,加快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
山東省將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意見提出,到2015年年底,全省地方煤礦企業由目前的84家重組整合到60家以內,大型煤礦企業煤炭產量達到全省總產量的75%以上。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