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細化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環保法》,將有50多個新文件出臺已作為新《環保法》的配套政策。目前,與對環境違法企業的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和停產限產措施,以及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四項政策已制定并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新政策,企業如在重污染天減排不力,其排污設施可能將被“查封扣押”。
停產限產、按日計罰等可銜接組合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行政執法處罰處處長姬剛說,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停產限產這些措施之間具有銜接性,是“組合拳”,有的違法行為如違法排污的同時也有超標排放,就可能同時遭致按日計罰與停產限產。對于按日計罰的行政措施而言,姬剛說,其針對的是違法排污行為,而在定義“違法排污”時,環保部門將程序性違法也納入其中,因此,企業未批先建,環評程序不完善,也可能會遭受按日計罰。
市級監控企業也要公開排污信息
國家環保部目前實施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針對的主要是國家級重點監控企事業。大量的省級和市級監控重點企業,雖然地方環保部門掌握其排污情況,但并沒有規定要求其對外公布環境信息。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市級以上環保部門每年要公布其行政區域內的重點排污單位,上了名單的企業要對社會公布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和達標情況、環評許可情況在內的環境信息。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