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開發商在項目審批過程中所遇到的阻力,無疑既影響積極性也影響效率。雖然從國家支持亦或是輿論層面來看,大力發展環保的海上風電是大勢所趨,但其仍無法避免極為繁瑣的審批流程。各類審批部門對海上風電認識千差萬別,使海上風電項目的開發與陸上風電項目相比阻力重重。
其二,海上風電價格仍是業內最強烈的呼聲,這其中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定價,二是價格的持續性。一些企業針對目前電價的測算顯示,資源優劣和施工難易很大程度影響了海上風電項目盈利能力。因此,雖然目前的電價能夠使少數資源優秀、施工難度低的項目略有盈利,但力度很難大幅提高開發商的積極性。另外,由于風電開發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從測風到投產往往歷經數年,價格政策的波動會對其造成極大影響。此前發布的定價政策中明確提出有效時間為2017年以前,而目前正打算申報的項目不少處于前期階段,如果2017年后價格產生變化,將對意圖在未來兩年進入海上風電開發領域的企業產生困擾,致使其在收益風險面前畏手畏腳。
其三,因風況與陸上具有顯著差異,運維成本極高,海上風電機組的技術水平尤為重要。例如我國福建、廣東的海上風電資源雖然尚可,但臺風也較為頻繁。目前的一些風電機組抗臺風能力并不突出,在對抗極端風況時能力有限,這就需要嚴格制定標準,并通過更具有針對性的技術研發解決此類問題。
其四,由于大型海上風電機組的核心零部件國產化率略低,采購周期較長,從而在產能方面有可能在一定時期制約我國海上風電的大規模發展。海上風電機組的工程基礎和運行環境特殊,對設備和施工的可靠性要求也與陸上風電有很多不同,因此在提高技術的同時,也應著力提高設備可靠性。
其五,由于海上風電建設具有多海況、高復雜地址的特點,施工難度與陸上風電不可同日而語。同時,處于對成本的考慮,我國海上風電項目在建設過程中,也較難采用歐洲技術,而需要對中國海域特點有針對性地對施工裝備和方法進行研發。就目前看來,海上風電施工受到氣候、天氣、潮汐等多方面影響,施工周期相對陸上風電更長,工況也更為復雜。雖然表面上我國目前的海上風電施工能力供大于求,但這是此前海上風電開發停滯不前造成的假象。電價公布后,海上風電核準也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未來海上風電開發勢必將逐漸加速,目前的施工能力未必能夠滿足需求。
如何解決這些在電價公布后仍被廣泛關注的挑戰,是產業進一步有力發展的重要命題。
首先,應做好海上風電的整體規劃。不但在風電資源開發應具有整體性,也應在審批流程和產業鏈產能規劃方面體現出整體性。在規劃的過程中頂層設計尤其重要,海事、軍事、運輸、漁業、環保、電網等需要充分參與,結合各自規定設立與此相關的規劃原則和評價體系,從整體上確定各地的風資源區有多少符合規劃原則,能夠用于海上風電開發。通過制定相關原則,形成快捷審批通道,在前期規劃過程中已經被確定可以使用的風資源區通過核準后,啟動快速審批流程,從而提高效率。通過盡可能完善的規劃前期工作,可以避免大量的重復性工作,如風電場場址無奈變更的情況發生。對風電開發規劃具有充分了解后,包括設備制造、工程吊裝、運維管理等整個產業鏈才能夠準確地預估發展規模,從而做好產能規劃,從而在提高零部件采購效率的同時,做好國內外海上風電機組的產業鏈建設和工裝設備制造工作。
其次需要繼續加強對產業發展的引導和鼓勵。在補貼力度方面,由于我國南北方差異明顯,海上風電的價格應進一步細化,當多則多,當少則少;同時由于對施工成本和技術缺乏了解,不確定因素較多,我國海上風電在初期發展時應比成熟后的電價更高一些,作為對敢于“第一個吃螃蟹”企業的鼓勵,而不能是簡單安排先易后難地開發海上風電資源,以此在提高開發積極性的同時,增強技術能力,做好技術儲備。另外,如果2017年后的電價政策能夠進一步得以明確,可以有利于穩定預期,減小因政策變化而帶來的市場波動。目前值得期待的是,已有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建議,在我國出臺國家對海上風電扶持政策的同時,各地在也能夠出臺一些地方補貼措施,為本地區的海上風電發展提供更為有利的環境。
再次,雖然目前我國風電配套輸出有一定的補貼,但由于海上風電的輸出建設成本達陸上風電的5倍左右,目前對陸上風電輸出的補貼力度明顯不足以支撐海上風電輸出投資者的積極性,同時我國對海底電纜在水下各位置的投資者并沒有明確規定,容易使業主和電網企業之間產生難以確定的成本。因此,對于海上風電輸出的補貼政策仍需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設計和推出,而對于海底電纜等輸出設備的投資建設方也需進行明確。
同時,與生產制造水平相比,技術研發能力目前仍是國內廠商相對薄弱的環節,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海上風電機組研制工作,應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進行大力扶持。目前我國有關機構正在制定抗臺風型風電機組的設計規范,具備針對性的產品正在不斷完善,但這項問題的徹底解決還尚需時日。另一方面,加強海上風電設備的認證和運行監測則是提高可靠性的重要途徑,積極做好風電機組制造、工程施工、海底電纜等方面的技術認證,嚴格海上風電準入門檻,規范市場秩序,可以有力地保障機組質量提升和經驗積累。建立和完善海上風電質量監督和運行監測體系,對風電場和設備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形成大數據,可宜于總結經驗并進一步提高、完善風電機組設計水平和工程建設質量,從而整體提高我國海上風電設備的可靠性、安全性。
此外,施工裝備是海上風電工程的重中之重,不但直接涉及施工質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施工能力。在海上風電施工的技術和能力方面,如果采用相對市場化的競爭方式,或將使海上風電發展不但浪費資源,也可能產生風險。而采取相對集中的進行能力建設,因勢利導,未嘗不是一個好辦法。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