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海南在保持現有銷售電價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將燃煤發電企業標桿上網電價下調1.1分/千瓦時,同時適當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和燃煤發電企業脫硝等環保電價標準,促進清潔能源發電發展,這是南海網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的。
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燃煤發電企業進行脫硝、除塵改造,促進環境保護,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的通知》規定,海南省物價局結合全省實際情況,9月1日下發通知,對脫硝、除塵排放達標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分別支付脫硝、除塵電價每千瓦時1分錢和0.2分錢。同時,對全省氣電、水電等上網電價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結算電價標準適當調整。
海南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電價調整,既不增加電力用戶負擔,又將促使全省燃煤電廠加快脫硝、除塵設施的技術改造和升級,減輕燃氣電廠和小水電站的經營負擔,提高清潔氣電上網電價,將推動海南清潔能源的發展,有利于改善空氣質量,保護海南的青山綠水,促進生態省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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