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50個煤礦安全生產重點縣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堅戰(以下簡稱50個縣攻堅戰),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黨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把握大局、審時度勢,以戰略的眼光,采取的果斷決策,旨在抓“后進”攻堅克難,大幅度減少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深刻內涵和重大意義
50個縣是從全國771個產煤縣中,根據2008年至2013年上半年各縣煤礦事故總量、重特大事故等情況,運用數理統計方法進行統計分析和綜合研判選出的,是煤礦事故多發、安全狀況較差的地區。開展50個縣攻堅戰是重大創新和探索實踐,具有深刻涵義和現實意義。
開展攻堅戰,是強化紅線意識、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的迫切需要;是實施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淘汰落后產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關鍵一招;是減少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目標的重大舉措;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保護礦工生命安全的內在要求;是辯證法“重點論”和安全管理木桶理論與ABC分類管理法的應有之義。
50個縣大部分產業單一,對煤炭產業依賴度高,一些地方政府擔心關閉小煤礦會影響地方經濟發展、勞動就業和社會穩定,沒有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必須通過開展攻堅戰,率先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提高安全評價體系指標權重,堅決執行“一票否決”,著力解決安全生產“擺位”問題。
50個縣煤礦的共同特點是煤炭賦存條件差、自然災害重,礦井數量多、井型小,安全基礎薄弱。必須痛下決心,大力實施整頓關閉和兼并重組,實現提高一批、整頓一批、退出一批、取締一批,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和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小煤礦。只有扭住50個縣煤礦不放松,通過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進行攻堅克難,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發生,這是對礦工合法權益和生命健康的最大保護。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監局對攻堅戰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攻堅克難,狠抓落實,使攻堅戰取得了階段性明顯成效。其做法為“七抓七強化”。
(一)抓方案制定,強化頂層設計。在深入調研、精心設計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攻堅戰工作方案,突出“雙七條”,確定了9項任務。同時,對50個縣攻堅方案逐一審查,有37個方案不合格重新修改,截至今年4月,50個縣攻堅方案全部修改完善。
(二)抓組織機構,強化責任落實。一是50個縣成立攻堅戰領導小組,組長由20名縣委書記、30名縣長擔任。二是成立36個省市聯合包片督導小組,組長由30名相關部門的廳級干部擔任,其中6個重點省份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長“掛帥”的省級領導小組。三是50個縣內的6家中央企業(21處煤礦,分布在9個縣)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總部分管領導擔任。四是成立督查巡檢組。各地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為治本攻堅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三)抓“五真”落實,強化復產驗收。制定了“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驗”的制度、標準和程序,要求停產礦井必須安排1名副科級以上干部“真盯”,復產驗收煤礦必須經過縣長(書記)簽字同意等硬性規定。截至7月13日,50個縣2789處煤礦中,生產煤礦862處,占30.9%;停工停產煤礦1799處,占64.5%;關閉煤礦128處,占4.6%。
(四)抓關鍵人物,強化思想教育。一是與礦長開展談心對話活動,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12名領導和6名退休老領導,以及機關109名司局級干部分別與50個縣的2444處煤礦負責人進行了談心對話。二是用4個月時間、舉辦27期培訓班對50個縣所有礦長全部培訓一遍。三是先后舉辦縣長專題班、縣委書記座談會,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領導講解輔導。
(五)抓宣傳發動,強化事故警示。在各級召開攻堅戰動員會的基礎上,設計印發“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宣傳冊10萬份,將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的指示、“雙七條”、致全國煤礦礦長一封信等內容進行匯編。同時,免費給50個縣所有煤礦發放了事故警示片。各地區也以自身事故為案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六)抓典型示范,強化整體提高。一是選出15處左右小煤礦作為機械化改造示范礦井,鼓勵制定機械化改造激勵政策。二是各縣要在隱蔽致災因素排查治理、安全質量標準化等方面至少建成1個示范區。三是選定1個先進縣做典型,召開現場交流會。
(七)抓督導檢查,強化“打非治違”。一是發揮好省市包片督導組、央企和省屬企業包片組的能動作用,通過督導檢查和約談,每2周調度督導檢查案例,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對50個縣重點工作進展情況、事故情況進行排序和評議,在媒體公開曝光,每季度向省委、市委進行通報,并納入安全業績考核內容。三是開展以“六打六治”為主要內容的打非治違行動,嚴打超能力生產、非法越界、非正規采煤和圖紙造假等行為。
截至今年6月底,有23個縣沒有發生死亡事故;杜絕了特別重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同比分別下降50%、60.9%;事故總死亡人數明顯下降,與對照期(2008年至2012年)相比下降60%。
三、經驗和體會
(一)領導帶頭是關鍵。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監局領導親力親為,共同研究方案、召開動員會、與礦長談心對話、為縣委書記和縣長講課;各省市聯合包片組領導、縣委書記、縣長等親臨攻堅戰一線坐鎮指揮,深入井下調研督導,為攻堅戰提供了重要組織保障。
(二)認識提高是前提。多數縣長、礦長反映,剛開始對攻堅戰的認識不到位,甚至還有抵觸情緒,通過反復講解和學習領會,思想觀念有了很大的轉變,進一步增強了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增強了攻堅克難的主動性和能動性。
(三)壓實責任是要害。礦長(實際控制人)和縣長、縣委書記是決定攻堅戰成敗的的關鍵人物,必須抓住不放、壓實責任。方案明確了50個縣領導小組的9項職責任務,省市聯合包片組、國家督查巡檢組各7項職責任務,礦長負責落實“雙七條”,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屬地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四)作風扎實是保障。嚴字當頭,敢于較真,如50個縣領導小組組長必須是縣委書記或縣長,復查驗收必須由縣委書記或縣長簽字,每處停產礦井必須至少由1名副科級干部“真盯”等,形成了“嚴、真、細、實、新”的工作作風,保障了攻堅戰深入推進。
(五)體制機制是根本。建立安全準入、關閉淘汰、核減能力、災害防治、政策扶持、談心對話、教育培訓、典型示范、事故約談、督查通報等制度,將攻堅戰成果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為制,完善長效機制,形成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作者單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行管司)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