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新華社記者挖掘及有關部門調查,隱瞞半個月的鶴崗“7·5”礦難終于在7月20日浮出水面,事故通報稱:7月5日18時30分,鶴崗市興成煤礦發生冒頂事故,死亡7人,重傷1人。
在這起事故中,有三個疑問待解:既是瞞報,那么生命救援是否被延誤?礦主瞞報主要靠什么實現?礦主有何背景?
生命救援是否被延誤?
據鶴崗市政府通報的情況,興成煤礦7月5日18時30分發生事故,至7日上午9點才將全部受困人員救出,其中當場死亡4人,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3人,重傷1人。從救援時間上看,超過了36小時。
據鶴崗市有關領導透露,礦方為瞞報事故,在救援時雇用了30多名社會人員。然而記者了解到,鶴崗市擁有一支全省最優秀的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如果不瞞報事故而是直接用這支專業救援隊,救援時間可能會大大縮短。
時間就是生命。延誤救援時間不知有無生命因此延誤搶救?
“封口費”究竟有多少?
礦難發生后,記者通過多方了解到,礦方在多個環節妄圖將礦難事實隱瞞。其中,高額的賠償或成為此次瞞報的主要手段之一。
鶴崗市一位主要領導告訴記者,此次礦主對遇難者和傷者的賠償要高于國家標準,7名遇難礦工的賠償金額總共超過1200萬元。
黑龍江省煤礦安全監察局鶴濱監察分局一位主要領導向記者透露,礦主給予每名遇難者家屬以高額賠償,最高的可能達到180萬元。
高于國家賠償標準的賠償數額或許是礦方“一瞞再瞞”的主要手段。除了給予遇難者家屬和傷者高額賠償,參與瞞報的各個環節是否也被“買通”?“封口費”究竟有多少?
事故礦主究竟是誰?
記者在調查礦難過程中發現,鶴崗市有關政府部門對興成煤礦的礦主一直無法確定。在給記者提供的材料中,先后出現了4個人名。含糊的背后,真正的礦主卻始終不曾出現在官方提供的通報中。撲朔迷離的礦主身份,到底有著怎樣的幕后玄機?
18日,鶴崗市政府給記者的一份關于興成煤礦的簡介中,把法定代表人表述為“呂業金”,后來又給記者送來一份簡介,在這份材料中將法定代表人表述為“劉立輝”。而興安區煤監局長李澤明介紹該礦的法定代表人為“汪成富”,該礦地質工程師呂業忠介紹實際投資人是“姜坤”。四個人究竟哪個是真正的法定代表人?鶴崗市副市長謝殿才表示說不準。后來鶴崗市在相關報告中表述,投資人為“姜坤”。
究竟誰是真正的礦主?礦主背后還有無更大的支持者或投資者?
總之,在這起事故中,是誰在瞞報?瞞報的決定是誰做出的?瞞報的過程是怎樣的?公眾需要一個真相。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