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加快落實國務院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有關政策,進一步加大分布式光伏的創新工作力度,國家能源局決定在已有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工作基礎上培育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
通知要求各地根據本地分布式光伏發電規劃和布局,結合已有國家示范區及本省培育的重點示范區,優選若干具有一定規模的園區納入今明兩年培育重點,編制重點培育示范區開發方案。示范區原則上規劃容量應大于10萬千瓦。今年底前可建成2萬千瓦。能源局已批復的18個示范區可根據建設情況納入示范區建設計劃。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認為,分布式光伏產業園區將再度上演“大躍進”!國內對分布式項目的推廣熱情空前高漲,之前在政策層面積極倡導下光伏企業付出較多人力物力財力,但并未取得預期效果。而如今光伏行業陷入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資金短缺、盈利能力較低,光伏企業生存能力明顯下降,政府層面只要稍有指引光伏企業便會蜂擁而上興建分布式光伏項目。
分布式光伏本就是光伏行業的微小組成部分,其與光伏基地的裝機容量、發電效率、發展前景等諸多方面相比落于下風,在我國分布式光伏只能在中東部地區小規模試行,之前國家級示范工程的一再夭折已經深刻的說明問題。無論是出于推廣光伏項目、增加民眾的投資熱情,還是為了促進光伏行業健康發展,分布式光伏產業園區都難以到達實質性效果,地方政府大力鼓吹光伏產業園區上馬卻沒有將配套措施制定出來及落實下去,光伏產業園的盈利能力很難逐漸改善。
之前光伏示范區的失敗教訓還未有效總結起來,如今又大力推進光伏產業園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結果必然是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產能優化、結構調整等關鍵工作會受到抑制,進而影響整個行業的回暖復蘇。如果單從增加投資、拉動內需來看,光伏基地投入量更大、社會效應更強,比分布式光伏產業園效果更好,地方政府批量上馬光伏示范項目也無法達到拉動投資的目的。
光伏行業當前的重點工作是縮減上中游產能產量,并大力推動終端光伏電站的興建和利用。不過,分布式光伏產業園并不太符合當前行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政府層面還應盡快作出調整,避免政策力推導致行業結構進一步失衡,將主要精力放在配套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方面更易取得成效,且不會給接下來行業調整帶來更多麻煩。國家層面對于GDP增速的要求并不像之前那么嚴格,調結構、促發展才是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大膽探索、努力踐行,按照行業正常發展的要求作出政策調整。
(作者系中投顧問產業與政策研究中心 新能源行業研究員)
責任編輯: 江曉蓓